三“債”落地,財政“後勁”如何?
10月以來,三類政府債券相關政策接連落地,透露哪些信號?財政加碼的“後勁”如何?本文系統梳理,可供參考。
熱點思考:三“債”落地,財政“後勁”如何?
一、10月,特殊再融資債、增發國債、授權地方債提前批等政策落地
10月地方債務化解一攬子方案初顯,特殊再融資債成爲預算內地方債務化解的重要方式,26省市10月實際發行超萬億元特殊再融資債置換存量債務。截至10月底,26省市已披露計劃發行的特殊再融資債券累計11280億元、實際發行規模達10374億元;其中,特殊再融資一般債發行7223億元,特殊再融資專項債發行3150億元。
10月下旬,人大常委會批准中央預算調整、增發一萬億元國債用於災後恢復重建等基礎設施建設相關項目。歷史經驗顯示,中央年中調整預算頻率較低、前3次赤字調整的發生在1998-2000年。2023年10月下旬,中央再度調增赤字、增發一萬億元國債,使得赤字率擡升至3.8%左右,除了有效補充地方建設資金外,亦進一步釋放政策積極信號。
同時,10月人大常委會亦授權國務院可在當年新增地方政府債務限額的60%以內提前下達下一年新增地方政府債務限額。授權國務院提前下達地方債務限額並非首次;2019年,人大常委會就已授權國務院在2019至2022年期間,可在當年新增地方政府債務限額的60%以內,提前下達新增地方債務限額;當前人大常委會將此授權延長至2027年底。
二、財政“蓄力”轉“發力”,側重防風險、調結構、節奏前置等方面
防風險仍是當前政策重點,一攬子化債方案採取特殊再融資債化解地方債務的同時,亦防範地方專項債付息壓力攀升。2023年10月發行的萬億特殊再融資債券中,一般債發行規模佔比近七成,高於2021、2022年的46%、21%。特殊債融資債結構的變化,指向政策在推進隱債化解的同時,也考慮到地方專項債付息壓力。
財政發力結構亦出現調整,中央支出明顯加碼。中央少見年中增發一萬億元國債,全部採用直達機制轉移支付給地方,且承擔新增國債全部本息;此外,中央對地方項目補貼標准、配套資金比例也將提升,進一步緩解地方財政壓力。新增國債及相關政策的落地或指向財政發力結構調整,中央或在後續財政加碼中承擔更多。
新增國債及原有結轉結余資金支持下,2024年財政可能前置發力。當前人大常委會再度授權提前下達新增地方債務額度,指向2024年新增地方債額度可於年底下達,2024年一季度即可發行,疊加前三季度財政“蓄力”下的結轉結余資金和新增結轉至2024年的5000億元國債資金,或使2024年一季度財政資金較爲充裕,有助於財政支出前置。
三、財政“後勁”維持,防風險和穩增長、資金和項目等或需協同配合
財政“後勁”如何,仍需觀察三方面政策配合:
其一,防風險與穩增長政策配合。過往經驗顯示,2019年及之前,地方國有企業“加槓杆”帶動基建投資提速;2020年以來,地方隱債化解工作推動下,預算內財政資金投資成爲基建資金的重要來源。當前,新一輪地方債務化解加速落地,部分化債重點地區預算內投資能否加碼、城投信用能否恢復等或是影響當地基建投資的關鍵因素之一。
其二,央、地財政發力配合。9月,百城土地成交溢價率和規模仍較低迷,地方建設資金或仍需增量政策補充。除了中央加碼之外,“准財政”也是潛在途徑之一,或可作爲儲備政策,適時加碼。歷史經驗來看,穩增長承壓下,政策性銀行新增信貸佔當年新增社融比例可突破15%,且金融工具流程靈活、投放較快。
其三,財政資金與項目配合。缺乏項目儲備等也對財政資金發力產生掣肘。2023年前9月,地方基建類項目月度審批規模近2500億元,低於2022年月均近6200億元的審批規模。後續財政資金充足的情況下,提前儲備申報項目、加大項目前期要素支持,重點支持“十四五”規劃的優質項目等或是快財政資金落地關鍵。
風險提示
經濟復蘇不及預期,政策落地效果不及預期。
報告正文
熱點思考:三“債”落地,財政“後勁”如何?
一、10月,特殊再融資債、增發國債、授權地方債提前批等政策落地
10月,地方債務化解一攬子方案初顯,特殊再融資債成爲預算內地方債務化解的重要方式,26省市10月實際發行萬億元多億元特殊債融資券置換存量債務。截至10月底,26省市已披露計劃發行的特殊再融資債券累計10431億元;其中,特殊再融資一般債發行7319億元,特殊再融資專項債發行3112億元。從2022年底各地限額余額差推算,剔除特殊再融資債發行規模,當前一般債、專項債限額余額差分別剩7000、5500多億元。
10月下旬,人大常委會批准中央預算調整、增發一萬億元國債用災後恢復重建、重點防洪治理工程等基礎設施建設相關項目。歷史經驗顯示,2023年之前,中央年中調整預算頻率較低、歷史僅有5次,涉及赤字調整的3次發生在1998-2000年8月下旬,分別增發1000、600、500億元國債用於水利、交通等基礎設施建設。2023年10月下旬,中央再度年中加碼、增發一萬億元國債,使得赤字率擡升至3.8%左右,除了有效補充地方建設資金外,亦進一步釋放政策積極信號。
同時, 10月人大常委會亦授權國務院在2023年-2027年期間,可在當年新增地方政府債務限額的60%以內提前下達下一年度新增地方政府債務限額。授權國務院提前下達地方債務限額並非首次提及;自2014年我國對地方債務余額實施限額管理以來,2019年1月,人大常委會就已授權國務院在2019年至2022年期間,可在當年新增地方政府債務限額的60%以內,提前下達下一年新增地方政府債務限額;當前人大常委會將提前下達地方債務限額的授權延長至2027年底。
二、財政“蓄力”轉“發力”,側重防風險、調結構、節奏前置等方面
政府債券相關政策接連落地,指向財政已由“蓄力”轉向“發力”,且側重防風險、調結構、節奏前置三方面。
防風險仍是當前政策重點,一攬子化債方案採取特殊再融資債化解地方債務的同時,亦防範地方專項債付息壓力攀升。與過往特殊再融資債置換地方存量債務相比,本輪特殊再融資債規模更大、披露計劃發行量已達1.1萬億元;且2023年10月發行的萬億特殊再融資債券中,一般債發行規模達7223億元、佔比近七成,高於2021、2022年46%、21%的佔比。特殊再融資債結構的變化,指向政策在推進隱債化解的同時,也考慮到地方專項債付息壓力。
財政發力結構亦出現調整,中央支出明顯加碼。相比2020-2022年,地方新增專項債對穩增長形成較強支撐;當前,中央罕見年中增發一萬億元國債,全部採用直達機制,轉移支付給地方,且承擔新增國債全部本息。除了採用新增國債補充地方建設資金外,中央對地方項目補貼標准、配套資金比例也將提升,以進一步緩解地方財政壓力。新增國債及相關政策的落地或指向財政發力結構調整,中央或在後續財政加碼中承擔更多。
新增國債及原有結轉結余資金支持下,2024年財政可能前置發力。當前人大常委會再度授權提前下達新增地方專項債額度,指向2024年新增專項債額度可於年底下達,2024年一季度即可發行,再疊加前三季度財政“蓄力”下的結轉結余資金和當前新增結轉至2024年的5000億元國債資金,2024年一季度財政資金或較爲充裕,有助於財政支出前置、加快形成實物工作量。
三、財政“後勁”維持,防風險和穩增長、資金和項目等或需協同配合
財政“後勁”如何,仍需觀察三方面政策配合:
其一,防風險與穩增長政策配合。地方化債加速推進下,部分省市的新增專項債限額分配、基建項目落地等是否受掣肘,地方城投公司信用能力能否恢復等或需追蹤。過往經驗顯示,2019年前,地方國有企業“加槓杆”明顯帶動基建投資提速;2020年地方隱債化解工作推進以來,預算內財政資金投資成爲基建資金的重要來源。當前,新一輪地方債務化解正加速推進,部分化債重點地區預算內投資能否加碼、城投信用能否恢復等或是影響當地基建投資增速的關鍵因素之一。
其二,央、地財政發力配合。9月,百城土地成交仍較爲低迷,土地溢價率和成交規模仍處過往較低水平。在地方政府廣義槓杆率高企、專項債付息壓力較大的情況下,新增專項債加碼補充地方建設資金缺口概率或降低。除了中央增發國債、提升對地方的補助之外,政策性开發性銀行等“准財政”也是補充建設資金的潛在途徑之一,或可作爲儲備政策,適時加碼。歷史經驗來看,穩增長承壓下,政策性开發性銀行新增信貸佔當年新增社融比例可突破15%,且政策性开發性金融工具流程靈活、投放較快。
其三,財政資金與項目配合。2022年各地財政審計報告顯示,項目准備不足是影響專項債資金落地的重要原因之一,意味着財政資金發揮應有效力亦需優質項目和充足准備配合。2023年前9月,地方基建類項目月度審批規模近2500億元,低於2022年月均近6200億元的審批規模,或指向缺乏項目儲備等也對財政資金發力產生掣肘。後續財政資金充足的情況下,提前儲備申報項目、加大項目前期要素支持,重點支持“十四五”規劃的水利、交通優質項目等或是快實物工作量落地關鍵。
經過研究,國金證券發現:
(1)10月,財政政策積極發力,三類政府債券政策接連落地。10月初,地方債務化解一攬子方案初顯,特殊再融資債成爲預算內地方債務化解的重要方式;10月下旬,人大常委會批准中央預算調整、增發一萬億元國債用於災後恢復重建等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同時授權國務院可在當年新增地方政府債務限額的60%以內提前下達下一年新增地方債務限額。
(2)政府債券相關政策接連落地,指向財政已由“蓄力”轉向“發力”,且側重防風險、調結構、節奏前置三方面。防風險仍是當前政策重點,一攬子化債方案採取特殊再融資債化解地方債務的同時,亦防範地方專項債付息壓力攀升。財政發力結構出現調整,中央支出明顯加碼;在新增國債及原有結轉結余資金支持下,2024年財政可能前置發力。
(3)財政“後勁”如何,仍需觀察三方面政策配合:其一,防風險與穩增長政策配合。隨着新一輪地方債務化解加速落地,部分化債重點地區預算內投資能否加碼、城投信用能否恢復等或是影響當地基建投資的關鍵因素之一。其二,央、地財政發力配合。土地財政延續低迷下,地方建設資金或仍需增量政策補充。其三,財政資金與項目配合。財政資金充足的情況下,提前儲備申報項目、加大項目前期要素支持等或是快財政資金落地關鍵。
風險提示
經濟復蘇不及預期,政策落地效果不及預期。
注:本文來自國金證券2023年11月6日發布的《三“債”落地,財政“後勁”如何?》,分析師:趙偉S1130521120002;侯倩楠
標題:三“債”落地,財政“後勁”如何?
地址:https://www.iknowplus.com/post/4927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