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12月25日,國務院辦公廳發布關於優化完善地方政府專項債券管理機制的意見。

一、專項債加力穩增長,投向轉爲清單管理、允許經濟大省“自審自發”、加快使用進度

專項債投向領域轉變爲“負面清單”和“正面清單”管理模式,有利於地方政府加速投資項目推進。《意見》最大亮點之一就是投向領域變化。一是實行專項債券投向領域“負面清單”管理。將無收益項目、除保障性住房、土地儲備以外的房地產开發等領域納入清單,未納入的項目均可申請專項債券資金。二是擴大專項債券用作項目資本金範圍,並實行“正面清單”管理。將數字經濟、低空經濟、量子科技、北鬥等新興產業基礎設施,城市更新、保障性住房等納入清單。《意見》也同步提高專項債券用作項目資本金的比例。

專項債審核機制重大變革,允許經濟大省等开展專項債券項目“自審自發”試點。《意見》下放專項債券項目審核權限,“自審自發”試點地區包括北京市、上海市、廣東省、江蘇省、浙江省、等十省(含計劃單列市)以及雄安新區。試點地區滾動組織篩選形成本地區項目清單,報經省級政府審核批准後不再報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審核,可立即組織發行專項債券。對“自審自發”以外地區,《意見》完善項目審核“綠色通道”機制,前期通過審核的在建項目,無需重新申報,經省級政府審核批准後可直接安排發行專項債券。

《意見》強調“加快專項債券發行使用”,“盡快形成實物工作量”。《意見》針對加快專項債券發行使用共提出三點意見:一是“加快專項債券發行進度”,要求提前安排發行時間,及時完善發行計劃;二是“加強專項債券資金使用監管”,要求省級財政部門要建立定期調度機制,督促項目主管部門和項目單位加快資金使用;三是“加強專項債券資金使用監管”,要求加快完善專項債券資金監管機制,對專項債券資金實施穿透式監管。

二、防範債務風險重視度提升,明確允許地方安排項目補助資金、建立償債備付金制度

地方土地出讓收入承壓下,部分地區專項債付息壓力提升。從各地專項債付息壓力看,2023年黑龍江、天津、青海等地專項債付息規模佔其本級政府性基金收入比重超35%,甘肅、河南等地專項債付息規模增速超20%,或指向防範地方債務風險,除了發行“置換債”大規模化解隱性債務,可能也需要綜合施策緩解專項債務付息壓力。

《意見》對防範專項債償付風險重視度明顯提升,提出做好專項債券項目融資收益平衡。針對部分地區專項債償付承壓,《意見》提出,允許地方依法分年安排專項債券項目財政補助資金,調度其他項目專項收入、項目單位資金和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等償還,確保專項債券實現省內各市、縣區域平衡,省級政府承擔兜底責任,確保法定債務按時足額償付。

《意見》強調強化專項債券全流程管理,建立專項債券償債備付金制度。完善專項債券償還機制方面,《意見》提出,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建立專項債券償債備付金制度,“自審自發”試點地區要加快建立償債備付金制度;嚴格落實專項債券項目主管部門和項目單位責任,抓好專項債券項目收入徵繳工作,保障專項債券償債資金來源。

總結:《意見》針對專項債各環節優化後,後續政策重點或放在落實上。綜上分析,《意見》是對過去多年以來專項債券發行使用環節的一次總優化,涉及投向、預算平衡、審核管理、發行使用、管理監督等方方面面。同時,考慮到《意見》是在專項債提前批下達之前發布,2025年專項債發行或可通過上述新機制,擴大投向和加速落地,對穩增長起到更加直接的效果。結合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提出“各項工作能早則早、抓緊抓實,保證足夠力度”的要求,2025年專項債發行和使用可能也將加速,對經濟全年开局起到支撐效果

風險提示:政策變化超預期,經濟變化超預期。

風險提示

1)經濟變化超預期。海內外形勢變化或使內需修復偏慢。

2)政策變化超預期。穩增長政策可能會影響內需恢復的斜率。

注:本文來自申萬宏源發布的《專項債優化,怎么看?——專項債“新政”解讀》,報告分析師:趙偉、賈東旭、侯倩楠



標題:專項債優化,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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