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苦“電雞”久矣!

粵語裏面,電動車,被叫做“電雞”,而廣東,也是電動車最爲“泛濫”的省份之一。

在“電雞”宇宙中心的廣州,也是整治外賣騎手最激進的城市之一。

廣州市監局最近發布了外賣騎手新規,一周內有三次以上違法行爲的騎手,全行業停單一天及以上,同時還要督促配送企業按最高25km/h的速度,合理設定配送時限、路线等。

要承認的是,這個政策肯定能限制一部分過分橫衝直撞的外賣員。

一是,這裏懲戒的門檻其實算高,並不只是單純的速度快,而是一周內三次違反交通法,才會遭到懲罰。

二是,新規對於企業也做出了要求,首先是要求企業整治電動自行車的安全隱患,完善配送人員和配送車輛的管理,還要求配送平台企業按照最高25km/h的時間合理設定配送時限和路线。

新規也算是綜合考慮很多方面的訴求,也算是爲外賣員提高了安全保障,但如果真要考慮現實情況,最後效果可能比新規設想的復雜得多。

因爲這並非只是外賣員一方的問題。


01

速度與安全


按照常理,大馬路上,行人的路權應該最高。

但實際上,馬路上路權“最高”的,不是行人,也不是轎車,而是到處亂竄的電動車。

在電動車裏最瘋狂的,又莫過於外賣員的電動車。

這些電動車橫衝直撞,要么在人行道上超速,要么在機動車道逆行。

平心而論,這些外賣員的電動車亂不亂?當然亂。

但是,爲什么外賣員的電動車會尤其的亂?

其中很重要的一點,就是很多外賣騎手,都會用改裝的電動車。

改裝電動車的初衷,其實是電不夠用。

以廣州爲例,外賣員每天接單量最少40單,多的能達到70到80單,配送距離大多數在500米至5公裏之間。

平均算下來,騎手每天最少要騎着電動車行駛100KM。

如果用符合國標48V12A電池的電動車,那么外賣員的電動車一天就要充好幾次電,在訂單高峰期,可能都得停下來去換個電再繼續。

但也有不少騎手選擇改裝電動車。

改裝過的電動車,電池容量成倍擴充,時速也大大提升,能夠達到每小時40公裏以上,有的甚至能達到每小時70公裏以上,遠超國家規定的每小時25公裏。

這也導致了外賣騎手被人詬病的另一個問題,那就是超速。

根據國家規定,電動自行車的時速不能超過25km/h,但是實際上呢,很多騎手的速度會大大超過這個區間,因爲不超速很難。

平台算法下,一個外賣騎手往往會同時被分配好幾個並不相鄰的訂單,還會給一些外賣員派一些距離比較遠的訂單,因爲這些訂單往往沒人接。

在用餐高峰期,外賣商家出餐也會變慢,外賣騎手送餐的時間也就因此壓縮。

對於外賣員來說,超時7分鐘,就會扣減配送費,但是以25km/h的速度送單,稍微遠一點的距離基本都要超時扣錢。

圖源:圖蟲創意

因此,想要不扣錢,就只能超速。對於外賣員來說,時間等於生命,但這並不是他們自己選擇的。

前幾年有一篇很火的論文,叫《“數字控制”下的勞動秩序——外賣騎手的勞動控制研究》。

其中有一個例子,作者在去中國人民大學送餐的時候,發現了一條走路送餐的近道,後來他就通過走近道,省下一些時間來休息或者多接一單。

可是平台很快利用大數據監測到了這一點,於是平台規定的送餐時間也被大大縮短。

在一次次要求提速下,騎手不得不一次次突破極限,完全沒有自主性,完全被控制。

有數據顯示,2016年的時候,3公裏送單限時最長1小時。2017年,時間被壓縮到了45分鐘。2018年,時限又變成39分鐘。

盡管後來有所整改,但是在現在的平台上,還是能看到不少出餐比較快的餐廳,距離3km以上,但是配送時間只要35分鐘。

除了明面上的時間,外賣騎手送貨上門,還面臨着小區內能不能進電動車,下車後還要步行多久,居民樓是不是步梯等等一系列的問題,但這些因素,都沒有被考慮在配送時間內。

同樣,如果要求企業以25km/h規定配送時間,平台或許也並不會合理考慮配送時間,而是以25km/h的上限來計算,這樣下來,外賣騎手依然可能會存在部分超速的情況。

相比要求騎手不違法,要求配送平台少點嚴苛的時間要求,或許更加實際。

廣州出台對於外賣騎手的限制,根本上是要對電動車進行管理。

但是,廣州市電動自行車社會保有量超過500萬輛,其中,騎手佔比不足5%。

而且外賣配送的高峰是在午餐時段,城市交通出行的高峰則是在早晚,其實並不太重復。

限制騎手只是其一,真正的問題還不止於此。


02

居民與騎手


電動自行車,現在已經是一個相當龐大的群體。

目前,我國總共有3.5億輛電動自行車,也就是說,每4個中國人裏,就有一個人有電動車。電動車的年產量超過3500萬輛,位居世界第一,現在整個市場規模,也已經超過千億。

相比之下,自行車目前的社會保有量約4億輛,比電動車還多,但是沒人會覺得自行車擾亂了道路交通秩序,因爲自行車的速度慢。

但實際上,根據新國標規定,電動自行車的速度不能超過25km/h,應該只比騎得較快的自行車稍微快一點。

問題在於,放眼大街上,根本沒幾輛電動車符合新國標標准。

圖源:圖蟲創意

2019年的新國標規定,電動自行車行駛速度不得超過25km/h、整車重量不得大於55公斤、電機功率不得大於400W、電池電壓不得超過48V、必須要具備腳踏騎行功能等。

但大家對於電動車追求的根本不是安全,而是大續航和高時速。

因此不少車輛在拿去上牌的時候,會專門換成小電池,來滿足稱重的需求。

等上完牌後,再進行各種改裝,比如換上大電池、“鋰改鉛”、“鉛改鋰”、拆掉腳踏板、裝上後尾箱、解除限速等等。

這也就導致,超重、超速的電動車,自然也就成爲了擾亂交通秩序的“罪魁禍首”。

改裝的電動自行車也是大量交通事故和火災的“罪魁禍首”,2023年,全國共接報電動自行車火災2.1萬起,相比2022年上升了17.4%。

爲了遏制這種現象,今年很多省份都已經开始嚴查電動自行車改裝,可是,仍舊任重而道遠。

電動車亂象的另一個問題在於,城市規劃。

相比其他省份,廣東省的居民對於電動自行車的感受可能更加“親近”。

在各大社交媒體上,都能看到各種對於廣深兩地非機動車道的吐槽。

深圳非機動車道 圖源:網絡

對比同爲一线城市的北京可以發現,北京的電動自行車保有量也相當大,但是對於電動車的吐槽相對較小。

這是因爲,從上世紀七八十年代开始,北京就已經开始建設非機動車道,最寬的自行車道能達到5米。

然而在廣深兩地,很多老城區或者城中村的道路過於狹窄,非機動車道非常狹窄甚至根本沒有,以至於電動自行車必須和行人搶佔人行道,不然就得到機動車道,不僅違法,還很危險。

而現在廣深兩地的路網已經比較成熟,尤其在流動人口密集的城中村區域,改造不僅花費會很高,甚至根本沒太多空間改造,這也是導致廣深電動自行車經常違規上路的客觀因素。

在這種情況下,一味地嚴控外賣員配送速度,最終效果或許也不會太大。


03

尾聲


外賣員,在整個社會體系中是相當特殊的一員。

他們無處不在,又無孔不入。

大家在享受着飽和的外賣員帶來的快捷和便利的同時,也厭惡着這些外賣員對於規則和環境的破壞。

目前,僅僅美團上注冊的騎手就超過1000萬,每天工作的活躍騎手就有700多萬,這是一個非常龐大的群體。

在這其中,61.6%的騎手一周工作7天,55.1%的騎手每天工作10-11小時,平均每天配送58單,一天要跑180公裏。但外賣員的實際月收入並不高,少則三四千,多則五六千,超過8000的僅佔7%。

看上去是自由職業,但付出的辛勞與收獲所得其實很多時候都劃不上等號,甚至並不比流水线裏的好多少。

有人說,既然如此,爲什么還要做,爲什么不去幹點別的?

這種人,只能說根本不是在同一個世界。

這700多萬騎手裏面,有多少是自己真正想要進來的?如果能有更好的出路,誰不會選呢?

2021年4月底,北京人社局副處長王林曾經體驗送外賣,12小時只送了5單,只拿到41塊錢配送費。

他感嘆,這個錢太不好掙了。

作爲就業人群的蓄水池,外賣員的就業標准不高,只需要一個電動車,一個手機,和一張健康證。

但他們是整個城市最爲辛苦的人群之一,也是整個城市聲量最小的那一批人群之一。

騎手們固然想賺錢,但沒人不想安安全全、穩穩當當地工作。

讓這些騎手疲於奔命的,既是迫於生計的無奈,也是平台分秒必爭的壓榨,還有城市規劃對他們的忽視。

想要讓騎手不再橫衝直撞,需要平台更多提高騎手的待遇和福利,減少對騎手的精細控制,也更需要城市道路規劃對於騎手有着良好的引導,在城市規劃上更多地考慮到普通人的需求。

外賣騎手並不是應該針對的靶子,而應該是一個城市良心的體現。(全文完)



標題:別只盯着外賣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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