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關注後續增量政策。我們從貨幣政策、財政政策、產業政策和地產政策四個方面對歷史8-10月政策進行梳理,結合當前實際,我們預計進一步的儲備或者增量政策可能:

貨幣方面:降OMO/LPR,降准,發行專項政策性金融工具,增加結構性再貸款或者PSL

財政方面:續發特殊再融資債,限額以內增發專項債,擴大專項債使用範圍,增發國債

地產方面:進一步支持以舊換新或者房地產收儲,一线城市進一步放松限購限貸

對於進一步的增量政策,我們建議市場以右側思維看待。

政策需要有效行動來驅動市場預期變化,因爲不斷反復的交易過程中,市場對於一般意義上的增量政策或許已經免疫。

對於債券市場所關注的增量供給問題,考慮到近期債市的階段性變化,或許短期影響也可控。

7月政治局會議提出“堅定不移完成全年經濟社會發展目標任務”,“宏觀政策要持續用力、更加給力”。

市場關注後續增量政策,我們從貨幣政策、財政政策、產業政策和地產政策四個方面對歷史8-10月政策進行梳理。

1.2013年

(1)貨幣政策:

2013年8月6日,7天逆回購利率下調40bp。

2013年8月13日,7天逆回購利率下調10bp。

2013年8月28日,國務院常務會議確定要在嚴格控制風險的基礎上,循序漸進、穩步推進進一步擴大信貸資產證券化試點工作。

2013年9月24日,市場利率定價自律機制成立暨第一次工作會議在北京召开。

2013年10月25日,貸款基礎利率集中報價和發布機制正式運行。貸款基礎利率是商業銀行對其最優質客戶執行的貸款利率,其他貸款利率可在此基礎上加減點生成。在報價行自主報出本行貸款基礎利率的基礎上,指定發布人對報價進行加權平均計算,形成報價行的貸款基礎利率報價平均利率並對外公布。貸款基礎利率機制是市場基准利率報價從貨幣市場向信貸市場的進一步拓展,爲金融機構信貸產品定價提供重要參考。

2013年10月29日,7天逆回購利率上調20bp。

(2)財政政策:

2013年9月13日,國家稅務總局發布《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跨境應稅服務增值稅免稅管理辦法(試行)》。

(3)產業政策:

2013年8月8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金融支持小微企業發展的實施意見》,繼續堅持“兩個不低於”的小微企業金融服務目標,在風險總體可控的前提下,確保小微企業貸款增速不低於各項貸款平均水平、增量不低於上年同期水平。

2013年9月6日,國務院印發《關於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的若幹意見》。

2013年9月23日,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發布《關於光伏發電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自2013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對納稅人銷售自產的利用太陽能生產的電力產品,實行增值稅即徵即退50%的政策。

2013年9月26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印發國家衛星導航產業中長期發展規劃的通知》。

2013年9月28日,國務院印發《關於促進健康服務業發展的若幹意見》。

2013年10月2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煤礦安全生產工作的意見》,提出加快落後小煤礦關閉退出、嚴格煤礦安全准入等。

2013年10月6日,國務院印發《關於化解產能嚴重過剩矛盾的指導意見》,要求把化解產能嚴重過剩矛盾作爲產業結構調整的重點,按照尊重規律、分業施策、多管齊下、標本兼治的總原則,立足當前,着眼長遠,着力加強宏觀調控和市場監管,堅決遏制產能盲目擴張;着力發揮市場機制作用,完善配套政策,“消化一批、轉移一批、整合一批、淘汰一批”過剩產能;着力創新體制機制,加快政府職能轉變,建立化解產能嚴重過剩矛盾長效機制,推進產業轉型升級。

(4)地產政策:

2013年9月30日,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發布《關於企業參與政府統一組織的棚戶區改造有關企業所得稅政策問題的通知》,符合一定條件的棚戶區改造支出,准予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

2.2014年

(1)貨幣政策:

2014年8月5日至6日,中國人民銀行分支行行長座談會召开,提出:“在保持貨幣政策基本取向穩定的同時,貫徹好定向調控要求,精准發力,加大對經濟發展重點領域、薄弱環節特別是“三農”和小微企業的金融支持”。

2014年8月27日,中國人民銀行對部分分支行增加支農再貸款額度200億元,引導農村金融機構擴大涉農信貸投放,促進降低“三農”融資成本。

2014年9月,中國人民銀行創設中期借貸便利(Medium-term Lending Facility,MLF),對符合宏觀審慎管理要求的金融機構提供中期基礎貨幣,中期借貸便利利率發揮中期政策利率的作用,促進降低社會融資成本。

2014年9月28日,爲促進貿易投資便利化,中國人民銀行辦公廳發布《關於境外機構在境內發行人民幣債務融資工具跨境人民幣結算有關事宜的通知》(銀辦發〔2014〕221號)。

2014年10月17日,印發《中國人民銀行金融市場司關於非金融機構合格投資人進入銀行間債券市場有關事項的通知》(銀市場〔2014〕35號),允許符合條件的非金融機構合格投資人通過非金融機構合格投資人交易平台進行債券投資交易。

(2)財政政策:

2014年8月11日,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發布《關於促進公共租賃住房發展有關稅收優惠政策的通知》,決定繼續對公共租賃住房建設和運營給予稅收優惠。

2014年8月19日,國常會明確要加大財稅支持,對認定爲高新技術企業的科技服務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

2014年8月3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2014年修正版),規定“經國務院批准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預算中必需的建設投資的部分資金,可以在國務院確定的限額內,通過發行地方政府債券舉借債務的方式籌措”“除前款規定外,地方政府及其所屬部門不得以任何方式舉借債務”“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地方政府及其所屬部門不得爲任何單位和個人的債務以任何方式提供擔保”。

2014年9月25日,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發布《關於進一步支持小微企業增值稅和營業稅政策的通知》。

2014年10月9日,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聯合印發《關於實施煤炭資源稅改革的通知》,煤炭資源稅費改革正式啓動。改革內容包括全面清理涉煤收費基金;煤炭資源稅由從量計徵改爲從價計徵,稅率幅度確定爲2%—10%,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在此幅度內擬定適用稅率。另外,對原油、天然氣及之後實行從價計徵改革的其他資源品目,均比照煤炭資源稅改革清費原則處理。

2014年10月17日,財政部對保障性安居工程貸款予以財政貼息,印發《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貸款貼息辦法》,要求市縣財政都門對符合條件的城市棚戶區改造項目、公共租賃佳房項目貸款予以一定比例和一定期限的利息補貼。採取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模式投資建設、運營管理的公共租賃住房項目,符合貼息政策的,適用本辦法。

(3)產業政策:

2014年8月1日,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工信部發布《關於免徵新能源汽車車輛購置稅的公告》。

2014年8月6日,國務院發布《關於加快發展生產性服務業促進產業結構調整升級的指導意見》。

2014年8月9日,國務院印發《關於促進旅遊業改革發展的若幹意見》。

2014年8月10日,國務院印發《關於加快發展現代保險服務業的若幹意見》。

2014年8月15日,國務院印發《關於促進海運業健康發展的若幹意見》。

2014年9月12日,國務院印發《關於印發物流業發展中長期規劃(2014—2020年)的通知》。

2014年10月9日,國務院印發《關於加快科技服務業發展的若幹意見》。

(4)地產政策:

2014年8月4日,國務院發布《關於進一步加強棚戶區改造工作的通知》,明確各地要推進債券創新。

2014年8月13日,國務院印發《關於加快發展現代保險服務業的若幹意見》,鼓勵保險資金利用債券融資計劃、股權投資計劃等方式支持棚戶區改造、城鎮化建設等民生工程和國家重大工程。

2014年8月15日,國務院發布《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徵求意見稿)》,不動產登記局“三定方案”正式印發。

2014年9月30日,央行、銀監會發布《關於進一步做好住房金融服務工作的通知》(“930新政”),其中涉及“認貸不認房”。即擁有1套住房並已結清相應購房貸款的家庭,再次申請貸款購房時,金融機構執行首套房貸款政策。除此以外,該文件還涉及下調首套普通自住房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貸款利率下限,加大對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的金融支持、增強金融機構個人住房貸款投放能力、繼續支持房地產开發企業的合理融資需求等內容。

2014年10月9日,三部委發布《關於發展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業務的通知》,要求各地放寬公積金貸款條件。職工連續繳存6個月(此前爲12個月)即可申請公積金貸款,並取消四項收費。使用上更爲靈活,包括貸款額度適當調高,推進公積金異地互認、轉移接續等。

2014年10月29日國常會要求“穩定住房消費,加強保障房建設,放寬提取公積金支付房租條件”。

3.2015年

(1)貨幣政策:

2015年8月11日,中國人民銀行發布關於完善人民幣兌美元匯率中間價報價的聲明。自2015年8月11日起,做市商在每日銀行間外匯市場开盤前向中國外匯交易中心提供的報價應主要參考上日銀行間外匯市場的收盤匯率,並結合上日國際主要貨幣匯率變化以及外匯供求情況進行微調。

2015年8月26日,中國人民銀行下調金融機構人民幣貸款和存款基准利率,以進一步降低企業融資成本。其中,金融機構一年期貸款基准利率下調0.25個百分點至4.6%;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下調0.25個百分點至1.75%;其他各檔次貸款及存款基准利率、個人住房公積金存貸款利率相應調整。同時,放开一年期以上(不含一年期)定期存款的利率浮動上限,活期存款以及一年期以下定期存款的利率浮動上限不變。

2015年8月31日,中國人民銀行發布《關於加強遠期售匯宏觀審慎管理的通知》(銀發〔2015〕273號),將遠期售匯納入宏觀審慎管理框架,對开展代客遠期售匯業務的金融機構收取外匯風險准備金。

2015年9月6日,中國人民銀行下調金融機構人民幣存款准備金率0.5個百分點。同時,有針對性地實施定向降准,額外降低縣域農村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銀行、農村信用社和村鎮銀行等農村金融機構存款准備金率0.5個百分點,額外下調金融租賃公司和汽車金融公司存款准備金率3個百分點。

2015年9月15日,中國人民銀行改革存款准備金考核制度,由時點法改爲平均法考核。即維持期內,金融機構按法人存入的存款准備金日終余額算術平均值與准備金考核基數之比,不得低於法定存款准備金率。同時,存款准備金考核設每日下限。即維持期內每日營業終了時,金融機構按法人存入的存款准備金日終余額與准備金考核基數之比,可以低於法定存款准備金率,但幅度應在1個(含)百分點以內。

2015年10月24日,中國人民銀行下調金融機構人民幣貸款和存款基准利率,以進一步降低社會融資成本。其中,金融機構一年期貸款基准利率下調0.25個百分點至4.35%;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下調0.25個百分點至1.5%;其他各檔次貸款及存款基准利率、人民銀行對金融機構貸款利率相應調整;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保持不變。同時,對商業銀行和農村合作金融機構等不再設置存款利率浮動上限,這標志着中國利率管制的基本放开,利率市場化改革取得關鍵性進展。

2015年10月24日,中國人民銀行下調金融機構人民幣存款准備金率0.5個百分點。同時,爲加大金融支持“三農”和小微企業的正向激勵,對符合標准的金融機構額外降低存款准備金率0.5個百分點。

(2)財政政策:

2015年8月4日,爲支持服務業加快發展,財政部印發《中央財政服務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中央財政設立服務業發展專項資金。

2015年8月19日,國常會提出“在落實好已出台稅收優惠政策的同時,一是從2015年10月1日起到2017年底,依法將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的小微企業範圍,由年應納稅所得額20萬元以內(含20萬元)擴大到30萬元以內(含30萬元)。二是將月銷售額2萬元至3萬元的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和其他個人免徵增值稅、營業稅的優惠政策執行期限,由今年底延長至2017年底”。

2015年8月27日,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發布《關於繼續執行小微企業增值稅和營業稅政策的通知》。

2015年8月27日,時任財政部部長的樓繼偉在全國人大常委會作報告時建議,對債務余額中通過銀行貸款等非政府債券方式舉借的存量債務,通過三年左右的過渡期,由地方在限額內安排發行地方政府債券置換(這類債券稱爲置換債券)。

2015年8月,國开行、農發行定向發行專項建設債。

2015年9月2日,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印發《關於進一步擴大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範圍的通知》。

2015年9月30日,財政部發布《關於調整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住宿費標准等有關問題的通知》。

(3)產業政策:

2015年8月6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同意在上海等9個城市开展國內貿易流通體制改革發展綜合試點的復函》。

2015年8月11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進一步促進旅遊投資和消費的若幹意見》,部署改革創新促進旅遊投資和消費工作。

2015年8月19日,國常會部署發展現代流通業建設法治化營商環境,構建全國統一大市場旺消費促發展。

2015年8月20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同意建立推進大衆創業 萬衆創新部際聯席會議制度的函》。

2015年8月28日,國務院印發《關於推進國內貿易流通現代化建設法治化營商環境的意見》,系統全面部署發展現代流通業。

2015年9月7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加快融資租賃業發展的指導意見》。

2015年9月8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促進金融租賃行業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

2015年9月14日,國務院印發《關於調整和完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資本金制度的通知》。

2015年10月9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加快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的指導意見》,要求堅持以純電驅動爲新能源汽車發展的主要战略取向,將充電基礎設施建設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

2015年10月26日,國務院印發《關於促進快遞業發展的若幹意見》。

(4)地產政策:

2015年8月19日,中央六部委聯合公布《住建部等部門關於調整房地產市場外資准入和管理有關政策的通知》,對2006年中央出台的《關於規範房地產市場外資准入和管理的意見》中有關外商投資房地產企業和境外機構、個人購房的部分政策進行調整,取消對境外個人在國內購买住房的限制條件。

2015年8月,住建部、國家开發銀行聯合發布《關於進一步推進棚改貨幣化安置的通知》,要求各地區按照原則上不低於50%的比例確定棚改貨幣化安置目標,並把目標分解到市、縣,落實到具體項目。

2015年8月24日,國務院發布《關於开展農村承包土地的經營權和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貸款試點的指導意見》,意見賦予“兩權”抵押融資功能,开展“兩權”抵押貸款試點。

2015年8月底,財政部表示適時將房地產等行業納入營改增試點,推進消費稅改革,研究全面實施資源稅費及個人所得稅改革方案。

2015年9月30日,中國人民銀行和證監會聯合發布《關於進一步完善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在不實施“限購”措施的城市,對居民家庭首次購买普通住房的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調整爲不低於25%。

4.2016年

(1)貨幣政策:

2016年8月31日,中國人民銀行、財政部、發展改革委、環境保護部、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聯合印發《關於構建綠色金融體系的指導意見》(銀發〔2016〕228號),通過創新性金融制度安排發展綠色金融,利用綠色信貸、綠色債券等金融工具和相關政策爲綠色發展服務,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

2016年9月23日,中國人民銀行印發《關於完善开發性銀行和政策性銀行金融債券發行有關事宜的通知》(銀發〔2016〕254號),進一步簡化政策性金融債券發行程序,豐富政策性金融債券發行方式。

2016年9月30日,財政部會同人民銀行聯合發布了《建立國債做市支持機制有關事宜的公告》和《關於印發<國債做市支持操作規則>的通知》,建立國債做市支持機制。該機制明確財政部在銀行間債券市場運用隨买、隨賣等工具,支持銀行間債券市場做市商對新發關鍵期限國債做市,以提高國債二級市場流動性,進一步完善國債收益率曲线。

(2)財政政策:

2016年8月22日,國務院印發《降低實體經濟企業成本工作方案》,從稅費、融資等方面提出八大舉措,要求3年左右使實體經濟企業綜合成本合理下降。

(3)產業政策:

2016年8月16日,國常會部署對鋼鐵煤炭行業化解過剩產能开展專項督查確保完成既定目標任務。

2016年8月24日,國常會部署促進消費品標准和質量提升,增加“中國制造”有效供給滿足消費升級需求。

2016年9月12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印發消費品標准和質量提升規劃(2016—2020年)的通知》,要求以先進標准引領消費品質量提升,倒逼裝備制造業轉型升級,擴大有效供給滿足新需求,改善消費環境釋放新動能,創新體制機制激發新活力,以科技創新支撐標准化和質量提升,突出標准引領,創新質量供給,着力增品種、提品質、創品牌,不斷滿足人民群衆日益增長的消費需求。

2016年9月26日,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家發展改革委《物流業降本增效專項行動方案(2016—2018年)》。

2016年10月10日,國務院發布《關於積極穩妥降低企業槓杆率的意見》,要求以市場化、法治化方式,通過推進兼並重組、完善現代企業制度強化自我約束、盤活存量資產、優化債務結構、有序开展市場化銀行債權轉股權、依法破產、發展股權融資,積極穩妥降低企業槓杆率,助推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助推國有企業改革深化,助推經濟轉型升級和優化布局,爲經濟長期持續健康發展夯實基礎。

(4)地產政策:

2016年8月3日,發改委發布《更好發揮投資對經濟增長的關鍵作用》,提到進一步促進房地產投資健康發展,因城施策加大調控力度。鼓勵商品房庫存較大的城市進一步加大去庫存力度,一、二线等住房供應緊張的城市要採取擴大新增供地、盤活存量土地等方式擴大土地供給,防範土地價格快速上漲。

2016年8月22日,住建部發布貫徹《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15~2020年)》的實施方案,明確根據房地產市場分化的實際,堅持分類調控,因城施策。

5.2017年

(1)貨幣政策:

2017年8月31日,發布中國人民銀行公告〔2017〕第12號,爲引導同業存單市場規範有序發展,規定自2017年9月1日起,金融機構不得新發行期限超過1年(不含)的同業存單。

2017年9月8日,發布《中國人民銀行關於調整外匯風險准備金政策的通知》(銀發〔2017〕207號),宣布自2017年9月11日起,將外匯風險准備金率下調至零。

(2)財政政策:

2017年8月18日,國常會提出要繼續完善制造業、金融業、建築業等行業增值稅政策,健全抵扣鏈條,妥善處理小規模納稅人和簡易計稅等政策安排,逐步擴大一般計稅方法適用範圍。加快推動相關法律法規立改廢進程,把營改增試點成果用法律規範確定下來,使改革紅利惠及更多企業和群衆。

2017年10月26日,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發布《關於支持小微企業融資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

(3)產業政策:

2017年8月17日,國務院辦公廳發布《關於進一步推進物流降本增效促進實體經濟發展的意見》。

2017年8月24日,國務院印發《關於進一步擴大和升級信息消費持續釋放內需潛力的指導意見》,提出進一步擴大和升級信息消費、持續釋放發展活力和內需潛力。

2017年8月30日,國常會決定推廣一批具備復制條件的支持創新改革舉措,爲創新發展營造更好環境。

2017年9月15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進一步激發民間有效投資活力促進經濟持續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提出系列措施進一步激發民間有效投資活力,促進經濟持續健康發展。

(4)地產政策:

2017年8月28日,國土資源部、住建部發布《利用集體建設用地建設租賃住房試點方案》 ,確定第一批在北京、上海、沈陽、南京、杭州、合肥、廈門、鄭州、武漢、廣州、佛山、肇慶、成都等13個城市开展利用集體建設用地建設租賃住房試點。

6.2018年

(1)貨幣政策:

2018年8月6日,中國人民銀行將遠期售匯業務的外匯風險准備金率從0調整爲20%,以加強宏觀審慎管理,防範宏觀金融風險。

2018年8月22日,國常會提出“要堅持穩健的貨幣政策,不搞“大水漫灌”,注重精准施策,着力疏通政策傳導機制,鼓勵金融機構增加小微企業貸款,降低融資成本。合理確定小微企業貸款期限、還款方式,縮短貸款審批周期,適當提高中長期貸款比例”。

2018年9月4日,中國人民銀行和全國工商聯聯合召开民營企業和小微企業金融服務座談會,深入了解民營企業、小微企業金融服務情況,搭建銀企之間的溝通對接平台,進一步明確充分運用“幾家擡”的思路,推動各部門間形成工作合力,加大民營、小微企業支持力度。

2018年9月8日,中國人民銀行、財政部聯合發布《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境外機構債券發行管理暫行辦法》(中國人民銀行 財政部公告〔2018〕第16號),進一步促進債券市場對外开放,規範境外機構債券發行。

2018年10月15日,中國人民銀行下調大型商業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城市商業銀行、非縣域農村商業銀行和外資銀行人民幣存款准備金率1個百分點,置換其所借央行的中期借貸便利(MLF)並支持小微企業、民營企業及創新型企業融資。

2018年10月22日,經國務院批准,按照法治化、市場化原則,中國人民銀行引導設立民營企業債券融資支持工具,穩定和促進民營企業債券融資。

2018年10月26日,中國人民銀行印發《關於加大支小再貸款再貼現支持力度 引導金融機構增加小微企業和民營企業信貸投放的通知》(銀發〔2018〕259號),增加再貸款和再貼現額度1500億元,支持金融機構擴大對小微、民營企業的信貸投放。

(2)財政政策:

2018年8月20日,爲加快地方政府專項債券(以下簡稱專項債券)發行和使用進度,更好地發揮專項債券對穩投資、擴內需、補短板的作用,財政部發布《關於做好地方政府專項債券發行工作的意見》,要求“地方政府債券發行進度不受季度均衡要求限制,各地至9月底累計完成新增專項債券發行比例原則上不得低於80%,剩余的發行額度應當主要放在10月份發行”。

2018年8月30日,國常會提出“因去產能和調結構等政策性停產停業企業給予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減免、對社保基金和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有關投資業務給予稅收減免、對涉農貸款量大的郵政儲蓄銀行涉農貸款利息收入允許選擇簡易計稅方法按3%稅率繳納增值稅”、“爲鼓勵增加小微企業貸款,從今年9月1日至2020年底,將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貸款利息收入免徵增值稅單戶授信額度上限,由此前已確定的500萬元進一步提高到1000萬元”、“爲推動更高水平對外开放,鼓勵和吸引境外資本參與國內經濟發展,對境外機構投資境內債券市場取得的債券利息收入暫免徵收企業所得稅和增值稅,政策期限暫定3年,完善提高部分產品出口退稅率”。

2018年8月31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通過《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的決定》。

2018年9月5日,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聯合發布《關於金融機構小微企業貸款利息收入免徵增值稅政策的通知》。

2018年9月5日,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聯合發布《關於提高機電 文化等產品出口退稅率的通知》。

2018年9月7日,國家稅務總局印發《關於做好個人所得稅改革過渡期政策貫徹落實的通知》。

2018年9月10日,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聯合發布《關於全國社會保障基金有關投資業務稅收政策的通知》。

2018年9月20日,國家稅務總局印發《關於進一步落實好簡政減稅降負措施更好服務經濟社會發展有關工作的通知》。

2018年9月30日,財政部、稅務總局發布《關於去產能和調結構房產稅 城鎮土地使用稅政策的通知》。

2018年10月22日,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聯合印發《關於調整部分產品出口退稅率的通知》,進一步簡化稅制、完善出口退稅政策,自2018年11月1日起執行。

(3)產業政策:

2018年8月3日,國務院辦公廳發布《關於部分地方優化營商環境典型做法的通報》,要求以更大決心、更強力度、更實舉措推進“放管服”改革,持續優化營商環境營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更大限度激發市場活力、調動人的積極性和社會創造力。

2018年8月20日,財政部、稅務總局發布《關於延續動漫產業增值稅政策的通知》,繼續實施動漫產業增值稅政策。

2018年8月22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規範校外培訓機構發展的意見》。

2018年10月9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印發推進運輸結構調整三年行動計劃(2018—2020年)的通知》。

2018年10月11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完善促進消費體制機制實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涉及旅遊、養老、住房、汽車等多個領域。

2018年10月31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保持基礎設施領域補短板力度的指導意見》,要求堅持既不過度依賴投資也不能不要投資、防止大起大落的原則,聚焦關鍵領域和薄弱環節,保持基礎設施領域補短板力度,進一步完善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提升基礎設施供給質量,更好發揮有效投資對優化供給結構的關鍵性作用,保持經濟平穩健康發展。

7.2019年

(1)貨幣政策:

2019年8月2日,央行召开2019年下半年工作電視會議,提出“堅持實施穩健的貨幣政策,保持松緊適度,及時預調微調。靈活運用多種貨幣政策工具,適時適度進行逆周期調節,保持流動性合理充裕,引導廣義貨幣供應量和社會融資規模增速與名義GDP增速相匹配”。

2019年8月17日,印發中國人民銀行公告〔2019〕第15號,改革完善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形成機制,促進貸款利率進一步市場化,提高利率傳導效率,推動降低貸款實際利率水平。

2019年8月20日,中國人民銀行授權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首次公布新機制下的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1年期LPR爲4.25%,5年期以上LPR爲4.85%。

2019年8月25日,爲推動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改革,中國人民銀行發布公告〔2019〕第16號,要求自2019年10月8日起,新發放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利率以最近一個月相應期限的貸款市場報價利率爲定價基准加點形成。

2019年8月27日,中國人民銀行設立專項扶貧再貸款,支持擴大“三區三州”信貸投放,降低“三區三州”融資成本,促進實現精准扶貧、精准脫貧目標。

2019年9月6日,中國人民銀行宣布於9月16日全面下調金融機構存款准備金率0.5個百分點(不含財務公司、金融租賃公司和汽車金融公司);同時,再額外對僅在省級行政區域內經營的城市商業銀行定向下調存款准備金率1個百分點,於10月15日和11月15日分兩次實施到位,每次下調0.5個百分點。

2019年9月20日,中國人民銀行授權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公布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1年期LPR爲4.2%(較前次降低5bp),5年期以上LPR爲4.85%。

(2)財政政策:

2019年8月26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資源稅法》。

2019年10月8日,財政部、稅務總局聯合發布《關於民用航空發動機、新支线飛機和大型客機稅收政策公告》,明確有關增值稅、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優惠政策。

2019年10月9日,國務院印發《實施更大規模減稅降費後調整中央與地方收入劃分改革推進方案》,進一步理順中央與地方財政分配關系,支持地方政府落實減稅降費政策、緩解財政運行困難。

2019年10月24日,財政部、稅務總局聯合發布《關於資源綜合利用增值稅政策的公告》,自2019年9月1日起施行。

(3)產業政策:

2019年8月6日,國務院發布《關於印發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臨港新片區總體方案的通知》。

2019年8月8日,國務院辦公廳發布《關於促進平台經濟規範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

2019年8月23日,國務院辦公廳發布《關於進一步激發文化和旅遊消費潛力的意見》,要求從供需兩端發力,不斷激發文化和旅遊消費潛力,推動全國居民文化和旅遊消費規模保持快速增長態勢,對經濟增長的帶動作用持續增強。

2019年8月26日,國務院發布《關於印發6個新設自由貿易試驗區總體方案的通知》。

2019年8月27日,國務院辦公廳發布《關於加快發展流通促進商業消費的意見》,要求推動流通創新發展,優化消費環境,促進商業繁榮,激發國內消費潛力,更好滿足人民群衆消費需求,促進國民經濟持續健康發展。

2019年9月10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穩定生豬生產促進轉型升級的意見》,要求以保障豬肉基本自給爲目標,立足當前恢復生產保供給,着眼長遠轉變方式促轉型,強化責任落實,加大政策扶持,加強科技支撐,推動構建生產高效、資源節約、環境友好、布局合理、產銷協調的生豬產業高質量發展新格局,更好滿足居民豬肉消費需求,促進經濟社會平穩健康發展。

2019年9月17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促進全民健身和體育消費推動體育產業高質量發展的意見》。

(4)地產政策:

2019年8月20日,國新辦舉行降低實際利率水平有關政策吹風會,提出“對於房地產市場,要堅決貫徹落實7月30日中央政治局會議的要求,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落實房地產長效管理機制,不將房地產作爲短期刺激經濟的手段,確保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有效實施,保持個人住房貸款利率基本穩定。避免把房地產工具化,不把房地產當作刺激經濟的手段”。

8.2020年

(1)貨幣政策:

2020年8月25日,央行召开金融支持穩企業保就業工作推進會,要求“切實抓好中小微企業貸款延期還本付息和普惠小微信用貸款支持兩項政策工具落實,進一步把握好兩個政策工具要點 … 確保普惠小微貸款“應延盡延”,切實提高普惠小微信用貸款發放比例”。

2020年8月28日,央行印發《關於落實好中小微企業貸款延期還本付息和小微企業信用貸款支持政策的通知》(銀辦發〔2020〕129號)。

2020年9月15日,中國人民銀行發布《中國貨幣政策執行報告》增刊——《有序推進貸款市場報價利率改革》。

2020年9月30日,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聯合發布《關於建立逆周期資本緩衝機制的通知》(銀發〔2020〕233號)。

2020年10月10日,中國人民銀行決定自2020年10月12日起,將遠期售匯業務的外匯風險准備金率從20%下調爲0。

2020年10月27日,部分人民幣對美元中間價報價行基於自身對經濟基本面和市場情況的判斷,陸續主動將人民幣對美元中間價報價模型中的逆周期因子淡出使用。

(2)財政政策:

2020年8月20日,國務院公布修訂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實施條例》。

2020年10月26日,財政部、海關總署、稅務總局聯合發布《關於在粵港澳大灣區實行有關增值稅政策的通知》。

(3)產業政策:

2020年8月4日,國務院發布《新時期促進集成電路產業和軟件產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幹政策》,提出要進一步優化集成電路產業和軟件產業發展環境,深化產業國際合作,提升產業創新能力和發展質量。

2020年8月31日,國務院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印發《進一步推進新冠病毒核酸檢測能力建設工作方案》。

2020年9月21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以新業態新模式引領新型消費加快發展的意見》,要求以新業態新模式爲引領,加快推動新型消費擴容提質。

2020年9月27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促進畜牧業高質量發展的意見》。

2020年10月9日,國務院印發《於進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質量的意見》。

9.2021年

(1)貨幣政策:

2021年8月23日,人民銀行行長、國務院金融穩定發展委員會辦公室主任易綱主持召开金融機構貨幣信貸形勢分析座談會,增強信貸總量增長的穩定性。

2021年9月3日,人民銀行印發《關於新增3000億元支小再貸款額度 支持地方法人金融機構向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發放貸款有關事宜的通知》(銀發〔2021〕224號),向全國新增支小再貸款額度3000億元,引導地方法人金融機構加大對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的貸款投放,降低融資成本。

2021年9月7日,國務院新聞辦公室舉行支持中小微企業發展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人民銀行副行長潘功勝介紹金融支持中小微企業發展工作有關情況並答記者問。

2021年10月15日,人民銀行、銀保監會聯合發布我國系統重要性銀行名單及《系統重要性銀行附加監管規定(試行)》(中國人民銀行 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令〔2021〕第5號)。

(2)財政政策:

2021年8月24日,財政部提到“截至2021年7月末,用於建制縣區隱性債務風險化解試點的6128億元再融資債券額度已發行6095億元”。

2021年8月24日,商務部、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稅務總局、銀保監會、外匯局六部門聯合發布《關於支持线下零售、住宿餐飲、外資外貿等市場主體紓困發展有關工作的通知》。

2021年8月26日,財政部、稅務總局發布《關於繼續執行的城市維護建設稅優惠政策的公告》。

2021年10月23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一次會議通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授權國務院在部分地區开展房地產稅改革試點工作的決定》,試點實施啓動時間由國務院確定。

(3)產業政策:

2021年8月3日,國務院發布《關於印發全民健身計劃(2021—2025年)的通知》,要求到2025年,經常參加體育鍛煉人數比例達到38.5%,縣(市、區)、鄉鎮(街道)、行政村(社區)三級公共健身設施和社區15分鐘健身圈實現全覆蓋,每千人擁有社會體育指導員2.16名,帶動全國體育產業總規模達到5萬億元。

2021年8月20日,國務院辦公廳發布《關於加快農村寄遞物流體系建設的意見》,要求健全縣、鄉、村寄遞服務體系,補齊農村寄遞物流基礎設施短板,推動農村地區流通體系建設。

2021年8月26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印發《關於完善電解鋁行業階梯電價政策的通知》。

2021年9月29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十四五”全民醫療保障規劃》。

2021年10月26日,國務院印發《2030年前碳達峰行動方案》,要求確保如期實現2030年前碳達峰目標。

10.2022年

(1)貨幣政策:

2022年8月15日,人民銀行下調常備借貸便利(SLF)利率。其中,隔夜利率從2.95%下調至2.85%,7天利率從3.10%下調至3.00%,1個月利率從3.45%下調至3.35%。

2022年8月15日,人民銀行开展中期借貸便利(MLF)操作,操作金額爲4000億元,利率爲2.75%,較前次調低10bp。

2022年8月18日,國常會提出“完善市場化利率形成和傳導機制,發揮貸款市場報價利率指導作用,支持信貸有效需求回升,推動降低企業綜合融資成本和個人消費信貸成本”。

2022年8月22日,人民銀行召开部分金融機構貨幣信貸形勢分析座談會,提出主要金融機構特別是國有大型銀行要強化宏觀思維,充分發揮帶頭和支柱作用,保持貸款總量增長的穩定性。

2022年8月24日,國務院常務會議提出“持續釋放貸款市場報價利率改革和傳導效應,降低企業融資和個人消費信貸成本”。

2022年8月24日,人民銀行聯合有關部門增加政策性开發性金融工具額度3000億元以上。

2022年8月31日,國務院常務會議提出“三是盡快出台支持制造業企業、職業院校等設備更新改造的政策。四是引導商業銀行擴大中長期貸款投放,爲重點項目建設、設備更新改造配足融資”。

2022年9月15日,人民銀行下調金融機構外匯存款准備金率2個百分點,由8%下調至6%。

2022年9月27日,人民銀行聯合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審計署、銀保監會印發《關於設立設備更新改造專項再貸款有關事宜的通知》,引導金融機構在自主決策、自擔風險的前提下,向制造業、社會服務領域和中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等設備更新改造提供貸款。

2022年9月28日,人民銀行將遠期售匯業務的外匯風險准備金率從0上調至20%。

2022年9月29日,人民銀行、銀保監會印發《關於階段性調整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的通知》,決定階段性放寬部分城市首套住房貸款利率下限。

2022年9月30日,人民銀行印發《關於下調首套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的通知》,決定自2022年10月1日起下調首套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0.15個百分點,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利率分別調整爲2.6%和3.1%。同時,第二套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政策保持不變。

2022年10月25日,人民銀行、外匯局決定將企業和金融機構的跨境融資宏觀審慎調節參數從1上調至1.25,進一步完善全口徑跨境融資宏觀審慎管理,增加企業和金融機構跨境資金來源,引導其優化資產負債結構。

(2)財政政策:

2022年8月18日,國常會提出“依法盤活地方專項債限額空間”“將已兩次延期實施、今年底到期的免徵新能源汽車購置稅政策,再延期實施至明年底,預計新增免稅1000億元。二是保持新能源汽車消費其他相關支持政策穩定,繼續免徵車船稅和消費稅,在上路權限、牌照指標等方面予以支持”。

2022年8月24日,國務院常務會議提出“在3000億元政策性开發性金融工具已落到項目的基礎上,再增加3000億元以上額度;依法用好5000多億元專項債地方結存限額,10月底前發行完畢”。

2022年8月31日,國務院常務會議提出“一是在用好新增3000億元以上政策性开發性金融工具基礎上,根據實際需要擴大規模,對符合條件成熟項目滿足資金需求,避免出現項目等資金情況;將上半年开工項目新增納入支持範圍,對之前符合條件但因額度限制未投放項目自動納入支持,以在三季度形成更多實物工作量,也爲制造業和個體工商戶及時提供市場需求。二是擴大政策性开發性金融工具支持的領域,將老舊小區改造、省級高速公路等納入,並盡可能吸引民間投資”。

2022年9月14日,稅務總局、財政部聯合發布《關於制造業中小微企業繼續延緩繳納部分稅費有關事項的公告》。

2022年9月18日,財政部、稅務總局、工信部聯合發布《關於延續新能源汽車免徵車輛購置稅政策的公告》。

2022年9月19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國家稅務總局辦公廳聯合印發《關於進一步做好階段性緩繳社會保險費政策實施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

2022年9月22日,財務部、稅務總局、科技部聯合印發《關於加大支持科技創新稅前扣除力度的公告》。

2022年9月28日,稅務總局印發《關於優化納稅人延期繳納稅款等稅務事項管理方式的公告》。

2022年9月30日,財政部、稅務總局聯合印發《關於支持居民換購住房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的公告》,提出自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對出售自有住房並在現住房出售後1年內在市場重新購买住房的納稅人,對其出售現住房已繳納的個人所得稅予以退稅優惠。其中,新購住房金額大於或等於現住房轉讓金額的,全部退還已繳納的個人所得稅;新購住房金額小於現住房轉讓金額的,按新購住房金額佔現住房轉讓金額的比例退還出售現住房已繳納的個人所得稅。

(3)產業政策:

2022年7月29日,國常會提出“除個別地區外,限購地區要逐步增加汽車增量指標數量、放寬購車人員資格限制。打通二手車流通堵點。延續免徵新能源汽車購置稅政策”。

2022年8月1日,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商務部辦公廳、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印發《關於推進家居產業高質量發展行動方案的通知》。

2022年8月16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十四五”文化發展規劃》。

2022年8月17日,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國家能源局綜合司印發《關於促進光伏產業鏈供應鏈協同發展的通知》。

2022年8月18日,國常會提出“建立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協調機制,堅持用市場化辦法,促進整車企業優勝劣汰和配套產業發展,推動全產業提升競爭力。大力推進充電樁建設,納入政策性开發性金融工具支持範圍”。

2022年8月22日,工業和信息化部等七部門關於印發信息通信行業綠色低碳發展行動計劃(2022-2025年)的通知。

2022年8月24日,國務院常務會議提出“支持中央發電企業等發行2000億元能源保供特別債,在今年已發放300億元農資補貼基礎上再發放100億元”。

2022年8月29日,工業和信息化部等五部門聯合印發加快電力裝備綠色低碳創新發展行動計劃的通知。

(4)地產政策:

2022年8月16日,監管部門指示中債信用增進投資公司對房企將要發行的中期票據开展“全額無條件不可撤銷連帶責任擔保”,涉及公司包括龍湖集團、旭輝控股、碧桂園等示範民營房企。

2022年8月19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財政部、人民銀行等有關部門出台措施,完善政策工具箱,通過政策性銀行專項借款方式支持已售逾期難交付住宅項目建設交付。

2022年8月24日,國務院常務會議提出“允許地方“一城一策”靈活運用信貸等政策,合理支持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2022年8月31日,國務院常務會議提出“支持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地方要“一城一策”用好政策工具箱,靈活運用階段性信貸政策和保交樓專項借款”。

11.2023年

(1)貨幣政策:

2023年8月4日,人民銀行就《關於銀行間債券市場櫃台業務有關事項的通知(徵求意見稿)》向社會公开徵求意見。

2023年8月15日,人民銀行下調常備借貸便利(SLF)利率。其中,隔夜利率從2.75%下調至2.65%,7天利率從2.9%下調至2.8%。1個月利率從3.25%下調至3.15%。

2023年8月15日,人民銀行开展中期借貸便利(MLF)操作,操作金額爲4010億元,利率爲2.50%,較前次下降15個基點。

2023年8月18日,人民銀行印發《關於延長保交樓貸款支持計劃政策實施期限有關事宜的通知》,明確將保交樓貸款支持計劃政策實施期限延長至2024年5月末。

2023年8月21日,人民銀行授權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公布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1年期LPR爲3.45%,5年期以上LPR爲4.20%,分別較前次下降10個基點和持平。

2023年8月31日,人民銀行、金融監管總局發布《關於調整優化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的通知》,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統一爲首套住房不低於20%、二套住房不低於30%,二套住房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利率政策下限調整爲不低於相應期限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加20個基點。

2023年8月31日,人民銀行、金融監管總局發布《關於降低存量首套房貸利率有關事項的通知》,自2023年9月25日起,存量首套住房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的借款人可向承貸金融機構申請,由金融機構新發放貸款置換存量首套住房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或協商變更合同約定的利率水平。

2023年9月11日,全國外匯市場自律機制專題會議在北京召开。提出金融管理部門有能力、有信心、有條件保持人民幣匯率基本穩定,該出手時就出手,堅決對單邊、順周期行爲予以糾偏,堅決對擾亂市場秩序行爲進行處置,堅決防範匯率超調風險。

2023年9月15日,人民銀行下調金融機構存款准備金率0.25個百分點(不含已執行5%存款准備金率的金融機構)。

2023年9月15日,人民銀行下調金融機構外匯存款准備金率2個百分點,由6%下調至4%。

(2)財政政策:

2023年8月1日,財政部、稅務總局聯合發布《關於金融機構小微企業貸款利息收入免徵增值稅政策的公告》。

2023年8月1日,財政部、稅務總局聯合發布《關於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減免增值稅政策的公告》。

2023年8月2日,財政部、稅務總局聯合發布《關於進一步支持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發展有關稅費政策的公告》。

2023年8月2日,稅務總局發布《關於進一步落實支持個體工商戶發展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有關事項的公告》。

2023年8月2日,財政部、稅務總局聯合發布《關於支持小微企業融資有關稅收政策的公告》。

2023年8月18日,財政部、稅務總局聯合發布《關於繼續實施公共租賃住房稅收優惠政策的公告》。

2023年8月18日,財政部、稅務總局聯合發布《關於延續實施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有關政策的公告》。

2023年8月18日,財政部、稅務總局、住房城鄉建設部聯合發布《關於延續實施支持居民換購住房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的公告》。

2023年8月19日,財政部會同應急管理部再次預撥10億元中央自然災害救災資金,重點支持京津冀及黑龍江、吉林等受災嚴重地區做好受災群衆救助等工作。

2023年8月25日,財政部、稅務總局、住房城鄉建設部發布公告延續實施支持居民換購住房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

2023年8月25日,財政部發布公告提出加強財稅支持政策落實、促進中小企業高質量發展。

2023年8月27日,財政部、稅務總局聯合發布《關於減半徵收證券交易印花稅的公告》。

2023年8月31日,國務院發布《關於提高個人所得稅有關專項附加扣除標准的通知》,提出爲進一步減輕家庭生育養育和贍養老人的支出負擔,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有關規定,國務院決定,提高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等三項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標准。

2023年9月28日,財政部、稅務總局、住建部聯合發布《關於保障性住房有關稅費政策的公告》。

2023年10月24日,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六次會議表決通過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批准國務院增發國債和2023年中央預算調整方案的決議,明確中央財政將在今年四季度增發2023年國債1萬億元。

(3)產業政策:

2023年8月13日,國務院印發《關於進一步優化外商投資環境加大吸引外商投資力度的意見》。

2023年9月29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釋放旅遊消費潛力推動旅遊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幹措施》的通知。

2023年10月18日,總書記在第三屆“一帶一路”國際合作高峰論壇开幕式上發表主旨演講,提出將全面取消制造業領域外資准入限制措施。

(4)地產政策:

2023年8月25日,住房城鄉建設部、中國人民銀行、金融監管總局發布《關於優化個人住房貸款中住房套數認定標准的通知》,提出“認房不認貸”。

2023年9月4日,規劃建設保障性住房工作部署電視電話會議4日在京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國務院副總理何立峰出席會議並講話。

2023年9月15日,人民銀行印發《關於延長租賃住房貸款支持計劃政策實施期限有關事宜的通知》,明確將租賃住房貸款支持計劃政策實施期限延長至2024年末。

12.2024年

(1)貨幣政策:

2024年8月13日,中國人民銀行新增支農支小再貸款額度1000億元支持12省(區、市)防汛抗洪救災及災後重建。

(2)產業政策:

2024年8月2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加快構建碳排放雙控制度體系工作方案》,要求到2025年,碳排放統計核算體系進一步完善,一批行業企業碳排放核算相關標准和產品碳足跡標准出台實施,國家溫室氣體排放因子數據庫基本建成並定期更新,相關計量、統計、監測能力得到提升,爲“十五五”時期在全國範圍實施碳排放雙控奠定基礎。

2024年8月3日,國務院印發《關於促進服務消費高質量發展的意見》,要求統籌擴大內需和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擴大服務業开放,着力提升服務品質、豐富消費場景、優化消費環境,以創新激發服務消費內生動能,培育服務消費新增長點,爲經濟高質量發展提供有力支撐。

2024年8月15日,商務部等7部門聯合印發《關於進一步做好汽車以舊換新有關工作的通知》,提高報廢更新補貼標准,加大中央資金支持力度。

風 險 提 示

國內經濟表現超預期,政策超預期,市場走勢不確定


注:本文來自天風證券2024年8月22日發布的增量儲備政策會有哪些?》,分析師:孫彬彬 SAC 執業證書編號:S1110516090003,隋修平 SAC 執業證書編號:S1110523110001

本資料爲格隆匯經天風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授權發布,未經天風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事先書面許可,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或方法修改、翻版、分發、轉載、復制、發表、許可或仿制本資料內容。

免責聲明:市場有風險,投資需謹慎。本資料內容和意見僅供參考,不構成對任何人的投資建議(專家、嘉賓或其他天風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外的人士的演講、交流或會議紀要等僅代表其本人或其所在機構之觀點),亦不構成任何保證,接收人不應單純依靠本資料的信息而取代自身的獨立判斷,應自主做出投資決策並自行承擔風險。根據《證券期貨投資者適當性管理辦法》,若您並非專業投資者,爲保證服務質量、控制投資風險,請勿訂閱本資料中的信息,本資料難以設置訪問權限,若給您造成不便,還請見諒。在任何情況下,作者及作者所在團隊、天風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不對任何人因使用本資料中的任何內容所引致的任何損失負任何責任。本資料授權發布旨在溝通研究信息,交流研究經驗,本平台不是天風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報告的發布平台,所發布觀點不代表天風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觀點。任何完整的研究觀點應以天風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正式發布的報告爲准。本資料內容僅反映作者於發出完整報告當日或發布本資料內容當日的判斷,可隨時更改且不予通告。本資料內容不構成對具體證券在具體價位、具體時點、具體市場表現的判斷或投資建議,不能夠等同於指導具體投資的操作性意見。



標題:增量儲備政策會有哪些?

地址:https://www.iknowplus.com/post/140066.html

鄭重聲明:本文版權歸原作者所有,轉載文章僅為傳播信息之目的,不構成任何投資建議,如有侵權行為,請第一時間聯絡我們修改或刪除,多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