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證券:容量電價漸行漸近,新型儲能有望盈利向好
國內2023H1新型儲能累計裝機20.7GW,然而新型儲能的利用率較低、盈利模式不清晰、電價機制有待優化,一定程度上限制其可持續快速發展,容量電價機制能夠爲電力調節性資源盈利托底,目前已在我國煤電、抽水蓄能、氣電中大範圍應用,並在新型儲能小範圍試水。
考慮到2023年以來新型儲能成本持續降低,有望助力容量電價在新型儲能中進一步拓展,我們基於經營期定價法並設定資本金內部收益率爲15%,核算新型儲能容量電價約200元/kW·年,結合CNESA(中關村儲能產業技術聯盟)預測新型儲能裝機量,我們測算2023-2027年容量電價將有望爲新型儲能帶來8億/9億/41億/74億/118億元容量電費,爲新型儲能實現盈利托底,促進新型儲能健康可持續快速發展。
建議核心把握三條主线:1)新型儲能運營商,直接受益邏輯,有望率先受益於容量電價機制的進一步推廣落地;2)儲能EPC(Engineer, Procure, Construct)及系統集成商,同步受益於上遊材料端降價和下遊盈利能力確定性提升;3)儲能元組件以及溫控與安防,裝機增量邏輯。
▍容量電價:爲調節型資源盈利托底,維護新型電力系統可靠性的重要措施。
2023年6月底,國內可再生能源裝機容量歷史性超越煤電,在新型電力系統下,電網可靠性需求迫切,需要足夠的裝機容量充裕度,而由於火電靈活性改造、抽水蓄能、新型儲能等調節型資源運營小時數偏低,疊加市場化邊際電價低,通過單一制電價機制盈利能力較弱,因此需要通過容量成本回收方式實現盈利托底,三種容量成本回收機制中,國內更適合容量補償機制。目前國內源儲側實施容量電價的機組主要有煤電機組、抽水蓄能電站、部分天然氣機組、少數地區新型儲能,用戶側主要由大型工商業用戶承擔容量成本。在新型電力系統中,容量電價將實現調節型資源的價值發現,建設成本向下遊傳導,並對調節型資源實現盈利托底的關鍵功能,對維護新型電力系統可靠性具有重要意義。
▍復盤:容量電價促進抽水蓄能健康發展。
目前國內容量電價機制最成熟的是抽水蓄能,我們復盤了抽水蓄能容量電價發展歷程,將其劃分爲四個階段,
1)抽水蓄能起步和發展階段(1958~2014),實現了技術與容量積累,由於難以解決運行經濟性,“十二五”規劃30GW裝機未能實現;
2)兩部制電價試水階段(2014~2021),2014年發改委通知抽水蓄能正式推出容量電價,納入電網運行費用,不計入輸配電價、不納入有效資產,其成本疏導難度較大;
3)容量電價核准與疏導階段(2021~2023),2021年發改委下發意見,電價核准上,不再以成本+准許收益,是按經營期定價法核定,以資本金內部收益率爲指標核算容量電價,成本疏導上,將抽水蓄能容量電價納入輸配電價,由用戶承擔,打通成本疏導通道;
4)抽水蓄能發展新階段(2023~),2023年國家發改委連續發文,一是將48座已/擬投運抽水蓄能電站的容量電價核算完成,給出明碼標價,經統計,48座抽水蓄能電站加權平均容量電價爲490.36元/kW·年,對應年度累計容量電費近250億元,二是將抽蓄運行費用從輸配電價中單列出來,培養用戶爲調節型資源付費的意識。在容量電價持續作用下,抽水蓄能近年來快速發展,據CNESA數據,2021-2023H1國內抽水蓄能分別新增裝機8.0/6.3/3.3GW,2021和2022年實現累計裝機量同比增長25%/16%。
▍新政:煤電容量電價落地,助力煤電盈利能力修復。
2023年11月8日國家發改委和能源局印發《關於建立煤電容量電價機制的通知》,明確以330元/ kW·年爲標准固定成本,回收比例上,2024~2025年多數地方爲30%左右,對應100元/ kW·年,部分地方50%左右(河南、湖南、重慶、四川、青海、雲南、廣西),對應165元/ kW·年,2026年起逐步調增至50%~70%。我們測算2025年煤電容量電價帶來機組收益約爲1000億元,我們預計將助力煤電盈利能力修復提升,以此激勵煤電靈活性改造與容量保持,從而提升電力系統的可靠性。
▍展望:新型儲能需要盈利提升,容量電價機制漸近,新型儲能盈利有望向好。
隨着新型儲能裝機量持續增長,2023年H1實現累計裝機20.7GW,但根據中電聯2022年發布的《新能源配儲能運行情況調研報告》,電化學儲能項目平均等效利用系數爲12.2%,相當於年均利用小時數約爲1000小時,遠低於其他電力機組設備,盈利是其核心問題,需要通過容量電價機制對其盈利托底。目前國內山東、新疆、湖南等地分別通過容量補償、容量市場等形式對新型儲能構建容量電價,經我們測算各地新型儲能容量電價爲238-400元/kW·年,考慮近期新型儲能成本端持續降低,EPC價格從2022年12月的1.87元/Wh降至2023年9月的降低至1.44元/Wh,降幅達23%,爲容量電價進一步實施掃除經濟性障礙。我們參考抽水蓄能的經營期定價法,以資本金內部收益率爲15%進核算,得到新型儲能容量電價約爲200元/kW·年,基於此我們測算2027年新型儲能容量電價帶來的容量成本補償達到118億元,新型儲能有望盈利向好。
▍風險因素:
容量電價相關政策推進與落地不及預期風險;電力市場建設不及預期風險;新能源裝機量增速不及預期;新型儲能原材料價格波動風險;新型儲能裝機量增速不及預期風險。
▍投資策略。
國內2023H1新型儲能累計裝機20.7GW,然而其存在利用率較低、盈利模式不甚清晰、電價機制有待優化等現狀,一定程度上限制其可持續快速發展,容量電價機制能夠爲電力調節性資源盈利托底,目前已在我國煤電、抽水蓄能、氣電中大範圍應用,已在新型儲能小範圍試水。考慮到2023年以來新型儲能成本持續降低,有望助力容量電價在新型儲能中進一步拓展,我們基於經營期定價法並設定資本金內部收益率爲15%,核算新型儲能容量電價約200元/kW·年,結合CNESA預測新型儲能裝機量,我們測算2023-2027年容量電價將有望爲新型儲能帶來8億/9億/41億/74億/118億元容量電費,爲新型儲能實現盈利托底,促進新型儲能健康可持續快速發展。
投資上建議核心把握三條主线:1)新型儲能運營商,直接受益邏輯,有望率先受益於容量電價機制的進一步推廣落地;2)儲能EPC及系統集成商,同步受益於上遊材料端降價和下遊盈利能力確定性提升;3)儲能元組件以及溫控與安防,裝機增量邏輯。維持儲能行業“強於大市”評級。
注:本文節選自中信證券研究部已於2023年11月17日發布的《新能源汽車行業儲能行業專題一容量電價漸行漸近,新型儲能有望盈利向好》報告,分析師:袁健聰S1010517080005、李想S1010515080002、吳威辰S1010521060001、汪浩S1010518080005
標題:中信證券:容量電價漸行漸近,新型儲能有望盈利向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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