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各省電力現貨市場建設开始提速,紛紛开始進行電力現貨市場試運行工作,一批試點地區也在積極籌備轉正式運行工作,目前,全國範圍內約70%的省份正在運行現貨市場,表明已經向建成全國統一電力市場體系邁出了一大步。

全國統一電力市場體系的建設並不是簡簡單單的各省區之間买電賣電就能夠建成的,而是要對電力行業進行系統性的優化設計,需要克服阻礙、勇往直前,通過統籌完善市場、運行以及規劃機制來促進全國統一電力市場體系的水到渠成。


什么是全國統一電力市場體系?


早在2015年8月19日,國務院常務會議开始部署發展現代流通業建設法治化營商環境,要求構建全國統一大市場旺消費促發展,揭开了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序幕;2022年1月18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發布《關於加快建設全國統一電力市場體系的指導意見》(發改體改〔2022〕118號),提出通過加快建設全國統一電力市場體系,實現電力資源在更大範圍內共享互濟和優化配置,解決電力市場存在的體系不完整、功能不完善、交易規則不統一、跨省跨區交易存在市場壁壘等問題,加快形成統一开放、競爭有序、安全高效、治理完善的電力市場體系;2024年3月5日,《2024年國務院政府工作報告》提出,加快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制定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標准指引。着力推動產權保護、市場准入、公平競爭、社會信用等方面制度規則統一,深化要素市場化配置綜合改革試點。

從定義中可以看出,在電力行業中所謂的建立全國統一大市場是指建立全國統一的電力市場體系,這是由於當前電力商品的特殊性決定的。一方面,電力商品需要受到電力傳輸設施的約束,在這個過程中電力輸送會產生損耗,盡管我國高壓輸電技術在不斷取得技術突破,但是損耗只在慢慢地減少而沒有消失,當電力資源在大範圍優化配置帶來的紅利不再高於輸送電力產生的成本時,市場的最大範圍邊界就已經得到確定,此時如果市場再進行擴大,那么反而會降低資源配置的效率。

另一方面,我國電力行業中現貨市場只是在近幾年得到飛速發展,而在傳統的電力系統規劃中並沒有考慮市場化因素,傳統的電力系統規劃與市場建設的矛盾較爲突出,主要體現爲线路“阻塞”,造成一個省內不同價格的節點較多,增大了現貨市場技術支持系統的運算量,按照當前的技術水平,將全國作爲一個市場來進行集中出清是不現實的,系統無法在滿足市場正常運行的時間內得到出清結果,也間接證明了電力市場並非範圍越大越好。

因此,在現貨市場環境下,全國統一電力市場體系要求並不是要將電力市場建成一個統一的市場,而是應該根據118號文件要求,通過統一的現貨市場建設發現電力商品價格體現供需,然後通過市場間的交易來實現電力資源在大範圍內的優化配置。簡單來說,如果把市場比作水池,通過調整水池的液面高度來實現資源的流動,那么建立全國統一電力市場體系並不是將所有的水池挖成一個大的水池,而是通過在水池之間鋪設管道,在各水池液面高度(價格)的壓差下,通過水的自然流動來實現對各水池液面的調整,等同於資源的更大範圍內的優化配置。


限制和障礙


在電力行業中,爲了使人們易於理解,通常將潮流比作水流,所以在上述的全國統一電力市場體系的建設中,爲了保證各水池“液面”的一致,其中三個要素就是液面高度、管道以及水能夠根據“液面差”在管道中流動,分別對應着市場價格、輸電通道以及電力潮流是否能根據價格差在通道中流動,而在當前的實踐經驗中,這三個關鍵環節均存在一定限制和障礙。

一是市場價格信號反映不准確。一方面,雖然近兩年裏電力現貨市場建設進入深水區,但是目前真正處於正式運行的僅有山西、廣東兩個省份,處於常態連續結算運行的省份也並不多,更多的省份處於不同周期的結算甚至調電試運行狀態中,所以真正能夠反映出來價格信號的省份並不多。另一方面,我國由於電力系統阻塞原因,各省份均選取集中式的市場模式,全電量集中參與優化出清,但是在市場實踐中,即便省/區域市場轉爲正式運行,依然存在部分省份用戶側代理購電未參與市場、發電側風、光伏、水電、核電未完全參與市場的現象,特別是近幾年大規模發展起來的,通過租賃農戶屋頂來冒充戶用分布式光伏的“全額上網”的分布式光伏,本質上實際爲集中式光伏,但是由於資本“綁架”農戶的收益,一邊享受着“不配儲、不分攤、不調峰”等優惠政策,一邊以戶用光伏的名義不接受市場價格。發用兩側市場經營主體參與市場的部分空缺,使得市場內整體的供需關系發生了改變,供需關系的改變使得市場出清價格偏離實際,造成價格信號不准現象。

二是省間交易市場化不足。在當前的跨省跨區交易中,主要沿用計劃體制下固定的跨省跨區送電計劃,大多數省間交易通過政府間進行協議確定送電量,然後再將送電計劃分解到電廠進行落實,聯絡线根據兩端合同進行物理送電安排。在電力市場建設之前,電價主要圍繞電煤價格浮動,送受兩端能夠形成比較穩定的電價差以及明確的送電方向,這種做法是沒問題的,但是在市場化環境中,電力商品的定價方式已經由“成本加成”轉爲“供需定價”,每時每刻的電價都不相同,原有的省間物理送電方式已經難以適應市場化現狀,頻繁出現送端高價緊張時段向低價區送電(低液面水池向高液面水池送水)以及受端新能源消納困難時還要接受大量的外來電(高液面水池液面將要冒出)現象,雖然有省間現貨市場來對兩端供需進行調節,但是現貨市場對於送端發電企業而言僅爲增量交易,並且受端用戶也不能參與,存在送端發電企業無法根據價格信號向下調整送電合同,受端用戶無法根據價格信號進行電力交易,跨省跨區送電的保供、互濟功能難以真正發揮實效。

三是電力系統規劃制度僵化。在水池兩端液面差恆定時,管道送水方向固定,流量安排也較爲簡單,可以根據送水量來進行管道直徑、數量的鋪設。同樣的,在原本的電力系統輸電通道的規劃中也是將輸電量折算成利用小時進行規劃設計,利用小時高就規劃新的輸電通道。但是在能源結構綠色低碳轉型的背景下,新能源裝機規模的不斷增大,出力的不確定性引起市場供需也跟隨劇烈變化,送受兩端的價格差也隨之劇烈變化,相當於兩個水池的液面在不斷變化,在此情境下,輸電通道的作用應由輸送“電量”轉化爲輸送“電力”,將會表現爲輸電通道在正向送電“阻塞”和不需送電甚至反向送電的運行狀態間頻繁切換,雖然輸電通道送電量有所減少,但是輸電通道在平衡兩端供需、緩解新能源消納與保供壓力中起到的作用會更大。但是現實中事前根據利用小時規劃輸電通道的規劃制度並不適用於當前全國統一電力市場體系的建設要求,事後根據核定價格與實際送電量計算並回收通道成本的方式與事前僵化的規劃機制共同爲全國統一電力市場體系的建設帶來了阻礙。


完善市場體系的建議


全國統一電力市場體系的建設是龐大復雜的系統工程,涉及面廣、工作量大、利益調整多,必須更加注重市場化改革的系統性、整體性、協同性,全面統籌市場建設、系統運行、規劃設計,細化部署全國統一電力市場體系建設。

一是提高電力市場價格信號准確度。市場價格是市場發揮資源優化配置的基礎,電力商品價格信號的准確度直接關系着資源優化配置的效率。一方面,各地應以《電力現貨市場基本規則》中明確的市場框架爲基礎,按照各類政策文件設計的時間節點,吸取先行試點省份的市場建設經驗,取長補短,加快本省/區域電力現貨市場的建設,盡早推進开展長周期的結算試運行直至正式運行。另一方面,已經運行現貨市場的省/區也要對市場價格機制進行完善,推動發電側的風光水核等各電源類型參與現貨市場,規範戶用光伏的認定機制,對於採用集中接线的戶用光伏及時明確爲集中式光伏,並正常承擔經濟責任,完善用戶側參與市場機制,通過完整的供需關系形成真實、准確的市場價格信號,正確發揮引導供需、保障運行等作用,爲電力資源在大範圍內經濟性流動提供准確參考。

二是釋放省間交易保供互濟功能。建立市場化的跨省跨區送電交易機制,首先,全面放开省間送電計劃,推動省間送電由送端發電企業與受端電力用戶通過市場化交易形成,通過中長期交易方式代替原本的省間優先發電計劃以及政府間協議;其次,完善省間現貨交易機制,既要允許電力用戶參與省間市場報價,同時允許發電企業作爲买方通過購买電量的方式來調減自身持倉量,在送電省份供需形勢緊張或者受端省份新能源大發消納困難出現送受兩端價格倒掛時,受端電力用戶或者發電企業可以通過省間交易將受端發電量交易至送端或其他高價省份,或者送端發電企業可以通過購买受端省份低價電力的方式來履行自身中長期交易合同,真正通過全國統一市場體系實現資源在更大範圍內的優化配置,實現省/區域之間保供以及互濟作用;最後,可以在全面放开以及政府間協議之前建立政府授權合約機制作爲過渡,由兩端政府按照原來的方式進行協商送電量以及送電曲线,交易電量進入雙方市場並按照市場價格結算,由於送端省份是由送端地方政府進行協商的價格,因此送端政府授權合約應由送端進行保障,該部分電量在送端作爲負荷時,產生的損益由送端全體工商業分攤或分享,對於受端來講,該部分電量目的是保障所有用戶的用電穩定,因此該部分電量在受端作爲電源產生的損益由受端的全體工商業分攤或分享。

三是建立適應市場化發展的規劃制度。在建設新型電力系統的新形勢下,輸電通道被賦予了省間電力保供與互濟的新使命,由推動整體電量平衡轉向平衡兩端時段性的因新能源出力的不穩定引起的出力波動,爲適應系統需要,輸電通道的輸電容量需求或將會增大但是總體輸電量將會減小,同樣輸電线路的規劃制度也應隨着輸電通道功能的變化而轉變,利用小時數不再適合作爲新形勢下輸電通道的考核評價指標,應將輸電通道起到的優化資源配置效果作爲新的評價指標,比如通過計算輸電通道降低了兩端市場電價的差值來進行量化對比,通道提升了多少新能源消納率也可作爲評價輸電通道作用的指標。簡單來說,就是需不需要建通道,不是依靠誰說需要“水”來判斷,而是要根據兩個水池的“液面差”來決定的,“液面差”越大就說明對通道的需求度越高,通道建成後“液面差”越小說明通道規劃的越成功。同理,在市場環境下,市場價格信號越來越清晰,輸電通道的作用效果也將越來越明顯,適應的才是最好的,建立適應電力行業市場化發展的規劃制度,才能更好地推動全國電力市場體系的建設。

習近平總書記曾說過:“實踐發展永無止境,解放思想永無止境”,國務院常務會議在部署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工作方案時也強調要堅決打破思維定式。通過轉變思想,運用市場思維,將簡單地經濟關系應用於復雜實際,以市場需求和資源配置爲導向,建立規劃在先、價格引導、經濟運行的省/區域間市場化資源配置機制,推動電力資源在各省/區域間的經濟性流動,更好地起到保供與互濟作用,在促進我國能源結構加速綠色低碳轉型背景下,建立真正的全國統一電力市場體系。



標題:全國統一電力市場建設還存在哪些限制和障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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