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診所看醫生拿到轉診單怎麼辦?一定要去指定醫院嗎?完整流程、相關疑問一次看

拿到轉診單怎麼辦?(示意圖/洪煜勛攝)
生病時,我們大多數人會選擇先到診所就醫,方便又省時。但有時候,醫生在看診後卻告訴你:「需要轉診到大醫院」,甚至連掛號費退一半給你,這到底是怎麼回事?拿到轉診單後該怎麼處理?是否一定要按照醫生指定的醫院就診?還是可以選擇其他醫院?本篇文章將為你解答轉診的所有疑問,讓你就醫更順利!
什麼是轉診單?
這張單據的主要目的是讓病人能夠順利銜接醫療資源,確保獲得更適合的診治方式。轉診單通常會載明病人的基本資訊、病情摘要、推薦轉診的科別,以及轉診醫院名稱等資訊,方便病人前往大醫院掛號就診。
轉診該如何掛號?
拿到轉診單後,病人可依據單上的醫院資訊,透過醫院的網路掛號系統、電話掛號,或親自至醫院掛號。

拿到轉診單一定要掛號嗎?
用轉診單掛號費會比較便宜嗎?
持轉診單至大醫院掛號通常可以享有較低的掛號費,或是免收部分掛號費,具體優惠依各醫院的規格而有所不同。

轉診單上的轉診醫院為A醫院,病患可改到B醫院就醫嗎?
建議醫師在開立轉診單前,應先與病患進行充分溝通與討論。若病患未按照轉診單上所列的指定醫療機構就醫,而自行前往其他醫院看診,則該次就醫將不享有轉診所帶來的部分負擔減免。
診所可應民眾要求開立轉診單嗎?
一張轉診單可使用幾次?轉診單有效期限是多久?
根據的規定:
1.每張轉診單僅限使用一次。
2.若病患持轉診單就醫後,經醫師認定因轉診之傷病需要繼續回診診療,則自轉診就醫之日起,一個月內未超過四次回診,視同為轉診,可不需持轉診單。
3.轉診單的有效期限為自開立之日起至多90日。
診所請病人自行到大醫院看診!不願開轉診單怎麼辦?
1.轉診應基於醫療需求,並符合醫療法第73條第1項規定。當醫院或診所因人員、設備或專業能力的限制,無法確定病因或提供完整治療時,應該建議病人轉診並開立轉診單,而不是僅根據病人的請求。
2.如果診所醫師要求病人自行前往醫院就醫,病人可以致電健保諮詢服務專線:0800-030-598,了解相關的處理建議。
文/徐子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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