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塗了防曬還是會曬傷?皮膚科醫師揭3個正確防曬觀念。(示意圖/取自photo-ac)

台北是個認真的城市,連遊樂都認真。前幾天,冒著被曬傷的風險,我們一行人從大稻埕逛街之後走了延平河濱5號水門,擠進大稻埕夏日節的活動現場。散場後回到家,洗澡時還是發現頸項部位疼痛;同行家人多多少少都出現了煙火節曬傷症候群…

回到防曬以及我的曬傷事件。一般人提到防曬,最重視的當然是防曬乳;然後就展開討論各種廣譜防曬霜、持久防曬霜的議題。誇張些還會牽扯出「陰天要不要擦防曬」、「室內必須要擦防曬」這種偏門討論。但是,皮膚科醫師們身為科學工作者,很清楚地知道所有傷害都是劑量反應,也都是累積反應。意思就是說:「能別曬就別曬」。因此,最正確的防曬心態應該是:

1.正中午別在陽光下活動

我最看不慣的廣告就是一群穿著清涼的美少女在豔陽下的沙灘上打沙灘排球。你看看上午10點到下午2點之間陽光輻射特別劇烈的正午直曬,怎麼可能不會曬傷?而且各位別忘了,夏天才會有海邊的沙灘排球;從來沒聽過冬天陽光偏射赤道以南,福隆海水浴場還在舉辦沙灘排球比賽的事…我上次特別在春節時去觀察,就沒看到穿著清涼的美少女。

2.請穿戴防護衣物,並尋找遮蔽處

3.使用廣譜防曬霜

接下來談到廠商最喜歡而皮膚科醫師最無奈的環節。邏輯上,當然建議選用抗UVA和UVB的廣譜防曬霜,而且防曬係數至少SPF 50,PA 4+的產品,還要大量、不斷補擦在暴露皮膚上,特別是遊泳或出汗後還要補擦。

SPF 50的意思是「阻止50分之49,放行50分之1的紫外線」;PA 4+也是運用類似的阻止效率概念。因此,科學上醫師都會反覆提醒,如果你堅持在原子彈輻射時使用SPF 50防曬乳,即便層層過濾卻也層層放行的紫外線還是極度超量,極度傷害你的皮膚。所以嚴格避曬才是正解,其餘的行為都是彌補。

台北是一個認真的城市,一個工作認真、玩樂也認真的城市。身為科學的台北人,我認為大稻埕煙火節確實是一場令人振奮的慶典,但是還是要提醒各位做好完整避曬;例如寬邊帽而非鴨舌帽也是一個旅遊的重要配備。有些人選擇在旅館房間的落地玻璃前欣賞煙火,這當然也是個避免中暑的好選項;至於「因為離窗戶太近被煙火的絢爛曬傷」這種議題…至少每年台北101煙火秀後沒聽說大樓內部留守人員被曬傷的案例報告。

謝謝這城市的所有人共同完成每一場美麗的慶典;好好玩,認真保護好自己的皮膚,讓我們將美好回憶永遠停留在台北的天空!(這個梗跟王芷蕾小姐沒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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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介紹|宋奉宜

臺灣美容醫學醫學會常務理事暨網路長。

本文經授權轉載自宋奉宜。(原標題:大稻埕煙火曬傷症候群)

責任編輯/邱苡瑄



標題:為何塗了防曬還是會曬傷?皮膚科醫師揭3正確觀念,防曬乳係數這樣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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