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法院判了,蘋果敗訴!需補繳130億歐元稅款
當地時間9月10日,蘋果在歐盟最高法院的愛爾蘭稅收案件中敗訴,這意味着蘋果將支付高達130億歐元的稅收。
蘋果發言人表示:“我們對今天的裁決感到失望,因爲此前普通法院審查了事實並斷然撤銷了此案。”
股價表現上,蘋果美股盤前跌超1%。
長達10年糾紛
蘋果與歐盟就愛爾蘭稅務問題已經展开了長達10年的“拉鋸战”。
2014年,歐盟執行機構歐盟委員會對蘋果公司在其歐盟總部愛爾蘭的納稅情況展开調查,愛爾蘭是蘋果在歐盟的總部所在地。
2016年,歐盟委員會下令向蘋果公司追繳高達130億歐元(144 億美元)的欠稅,稱這家科技公司在二十年間從愛爾蘭獲得了“非法”的稅收優惠,蘋果必須要將這部分稅金返還給愛爾蘭政府。
對於該裁決,蘋果和愛爾蘭政府均表示不滿。
2019年,蘋果和愛爾蘭對委員會的裁決提起上訴,2020年歐盟普通法院支持蘋果,並推翻了委員會2016年的裁決,表示歐盟委員會未能證明愛爾蘭政府給予蘋果稅收優惠。
歐盟委員會又對普通法院的裁決提出上訴,將訴訟提交至歐洲最高法院。
周二(9月10日),歐洲最高法院撤銷了普通法院的裁決,並確認了歐盟委員會2016年的最初裁決,即蘋果需補繳130億歐元稅款。
值得注意的是,該案件最初在即將離任的競爭專員瑪格麗特·維斯塔格(Margrethe Vestager)領導下开始審理,歐盟的最新裁決凸顯了美國科技巨頭與歐盟之間持續的衝突,歐盟一直試圖解決從數據保護到稅收和**等問題。
這並不是蘋果最後一次成爲歐盟的眼中釘。最近,歐盟委員會在今年3月對蘋果公司處以18億歐元(19.9億美元)的**罰款,理由是蘋果公司濫用其在音樂流媒體應用程序分銷市場中的主導地位。
被歐盟盯上的,不止蘋果
近年來幾乎所有的全球科技巨頭,都被歐盟以**、數據保護等形形色色理由盯上並且處罰過。
另外,隨着歐盟《數字市場法案》(DMA)的全面生效,迫使企業改變在歐洲的一些做法。歐盟委員會在DMA之下已經對科技巨頭展开了各種調查,包括蘋果、谷歌和Meta。
與蘋果稅收案同時裁決的還有谷歌**案。同日(10日),歐盟裁定谷歌因濫用其壟斷權壓制競爭對手被處罰款24億歐元。
以歐盟《通用數據保護條例》(General Data Protection Regulation,簡稱GDPR)爲例,該條例旨在保護歐洲個人免受隱私和數據泄露的影響。
根據enforcementtracker.com的數據,在2023年,各大企業因違反GDPR而被處以的罰款約21億歐元。這意味着罰款比2019年、2020年和2021年的總和還要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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