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娛樂訊 3月17日,據媒體報道,在首爾鐘路區內資洞首爾警察廳,負責已故金賽綸遺屬法律代理的夫志碩律師、韓國藝人自殺預防協會的權英燦、橫豎研究所所長金世宜(音)在位於首爾市鐘路區內子洞首爾地方警察廳舉行了記者發布會。

權所長表示,最近遺屬在整理故人遺物時發現了來自金秀賢公司的第二次內容證明,並主張:“內容中提到,如果今後在ins上發布此類照片或與所屬公司的任何人接觸,若《眼淚女王》因此類照片受到損害,將進行賠償處理。”

據律師透露,金賽綸的遺屬提出了以下五項要求:金秀賢承認與金賽綸交往6年(包括未成年時)並正式道歉;對Gold Medalist過去3年多來所謂金秀賢與金賽綸沒有戀愛關系的言論正式道歉;承認金賽綸作爲Gold Medalist創始成員所做的貢獻,並向兩人正式道歉;承認向金賽綸發送索要7億韓元掛號信一事並正式道歉;李鎮浩公开誠懇道歉,並爲在葬禮期間、葬禮後以及探訪停屍房時打電話說找不到停屍房而道歉。

據悉,金秀賢經紀公司曾向金賽綸發送了包含《眼淚女王》賠償內容的二次證明。



標題:金秀賢方要求金賽綸賠償《眼淚女王》損失 女方被威脅不許上傳倆人合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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