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台北10日電)中國近年屢傳出打踢假球、賭球等違規行為,體育總局副局長劉國永建議增設「操縱體育比賽罪」;他並揭露,操縱體育比賽朝團體化發展,參與者涉及運動員、裁判、教練甚至體育官員等。

陸媒中國體育報今天報導,今年全國兩會,全國人大代表、國家體育總局副局長劉國永建議增設「操縱體育比賽罪」立法條款,指要為建設體育強國提供有力保障。

劉國永表示,近年隨著中國國內體育比賽活動的蓬勃發展,假球、賭球、黑哨(裁判執法偏袒)等操縱比賽的行為愈發嚴重,與操縱體育比賽相關聯的案件屢發,涉案人員眾多,涉案金額巨大,嚴重損害體育競技公平性,需大力解決相關的賄賂、賭博、洗錢等違法犯罪問題和深層次體制機制問題。

他指出,操縱體育比賽現象已衍生多元特徵,首先是操縱體育比賽範圍的擴大化。目前,除了公眾較為關注的足球、籃球等項目外,撞球、乒乓球、羽毛球、棋牌、電競、賽鴿等項目也逐漸開始有操縱比賽案件發生。

其次是操縱體育比賽主體的團體化,操縱比賽的參與主體涉及運動員、裁判、教練,以及體育官員、體育經紀人、賽場工作人員等。他們之間相互分工、合作配合、內外勾結、串通作案。

第三是操縱體育比賽方式的多樣化。以足球為例,比賽結果已不再是操縱的唯一方式,一些比賽中紅黃牌的數量、先發陣容的名單,點球的人選等都開始成為操縱比賽的方式。

劉國永說,目前中國刑法缺乏專門規制操縱體育比賽的規定,對於此類行為,實踐中多以受賄罪、賭博罪等傳統罪名定罪處罰。但傳統罪名存在無法解決操縱體育比賽問題。

因此他建議仿照國際作法,增設「操縱體育比賽罪」,以維護體育競賽的公平和體育管理秩序的安定。(編輯:唐佩君/邱國強)1130310



標題:中國屢傳假球賭球 官員建議增設操縱體育比賽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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