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陳至中台北11日電)行政院今天核定,編制內特殊教育教師兼任主管職務、導師等,可支領全額特教職務加給,約5800多名教師受惠。

特教職務加給每個月為新台幣1800元,但教育部之前在「公立中小學教師職務加給及工作費支給要點」第3點規定,教師如果同時兼任學校主管、導師,特教加給就須以實際擔任特教課程節數的比率支給,無法領到全額。

教育部今天發布新聞稿,為激勵特教教師投入導師、行政主管職務,行政院已同意修正要點,增加支給全額特教職務加給對象,不論是兼任導師、學校主管,都可領到全額的1800元特教加給。

教育部表示,行政院已於10日核定修正要點,約有5800多名特教師受惠,並追溯回112年8月(112學年度第1學期開始)生效。未來會持續透過各項政策,提升特教服務品質。(編輯:李亨山)1130111



標題:全額特教職務加給對象增加 約5800教師受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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