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外商投資,北京、上海最新表態!涉及資金跨境流動、外資金融機構……
近日,對於外商投資相關事項,北京、上海均在最新發布的文件中表態,擬允許真實合規的、與外國投資者投資相關的資金轉移自由匯入、匯出且無遲延。
9月20日,北京市商務局發布關於對《北京市外商投資條例》(草案徵求意見稿)公开徵集意見的公告。
意見稿就文件內容是否具有排除、限制競爭效果(公平競爭審查)徵求社會公衆意見。
在投資促進方面,意見稿強調外資企業依法平等適用國家及本市支持企業發展的各項政策,明確有關單位可以按照法定權限制定相關促進和便利化措施;明確本市鼓勵和引導外國投資者投資的領域、企業類型;強調要建立健全多元化外商投資促進體系,加強全市招商引資工作統籌和市區聯動,拓展境外招商渠道。
在投資便利方面,《條例》徵求意見稿主要包含了數據跨境、資金跨境流動、再投資、人才等要素方面便利措施。其中提到,北京市按照國家規定,支持真實合規的、與外國投資者投資相關的資金轉移自由匯入、匯出且無遲延。
外商投資企業的外籍職工和香港、澳門、台灣職工的工資收入和其他合法收入,可以依法自由匯出。對企業聘用的符合條件的境外人才給予經常項下合法收入購匯匯出便利化等措施。本市鼓勵外商投資企業境內再投資。
意見稿還提到,按照國家規定,探索實施外商投資企業再投資免於外匯登記。稅務、商務等部門應當輔導外商投資企業依法享受外國投資者境內取得利潤再投資相關稅收政策。市發展改革、商務、經濟和信息化、科技等部門應當依法依規給予外商投資企業利潤再投資與新增外資同樣的配套支持政策和要素保障。
意見稿提到,市各有關部門應當爲外商投資企業聘用各類人才提供便利。市人力社會保障部門應當建立境外職業資格認可目錄、人力資源开發目錄並動態調整,優化完善配套舉措。
出入境管理部門應當爲符合條件的外商投資企業外籍員工及家屬、內部調動專家及家屬,以及擬在京籌建分公司或子公司的外國企業相關高級管理人員及家屬,提供入出境、停居留便利。具備條件的外商投資企業可自主开展技能人才評價,符合條件的技能人才可申請辦理人才引進。
對外經濟貿易大學教授崔凡指出,資金跨境流動的相關規定有依據、有突破、有新意。外商投資企業資金跨境流動自由在《外商投資法》中有相關規定。今年6月發布的國發9號文提出在有條件的自貿試驗區試點對接國際高標准,對此提出了‘且無延遲’的更高要求。這次徵求意見稿准備推廣到北京市全市,體現了北京擴大高水平开放的決心和勇氣,有利於資金跨境流動的自由化和便利化,對人民幣國際化等也具有重要意義。
上海也放大招!
9月21日,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正式發布印發《上海市落實〈關於在有條件的自由貿易試驗區和自由貿易港試點對接國際高標准推進制度型开放的若幹措施〉實施方案》的通知以及《上海市落實〈關於在有條件的自由貿易試驗區和自由貿易港試點對接國際高標准推進制度型开放的若幹措施〉實施方案》。
實施方案從推動貨物貿易、服務貿易、數字貿易、商務人員臨時入境、優化營商環境等方面推出31條措施,持續推進上海自貿區及臨港新片區改革創新,主動加大壓力測試力度,更好承擔國家賦予的重大使命,推進高水平制度型开放。
《實施方案》指出,上海自貿區及臨港新片區對標最高標准、最好水平和國家战略需要,穩步擴大規則、規制、管理、標准等制度型开放。除需國家相關部委出台實施細則的試點措施或國家相關部委要求加快落地的試點措施外,用一年時間,着力推動貨物貿易、服務貿易、數字貿易、商務人員臨時入境、優化營商環境等方面的各項試點措施落地實施。試點措施其中包括:
1、开展重點行業再制造產品進口試點
2、特定貨物臨時入境暫不繳納關稅及進口環節增值稅和消費稅
3、允許在葡萄酒進口標籤上標注酒莊、經典的等描述詞或形容詞
3、不得僅因原產地證書存在微小差錯拒絕給予優惠關稅待遇
4、允許外資金融機構开展國家金融管理部門明確的新金融業務
5、允許試點地區企業和個人依法購买一定種類的境外金融服務
6、允許真實合規的、與外國投資者投資相關的所有轉移自由匯入、匯出
《實施方案》指出,到實施一周年評估時,試點工作做到有進展、有創新、有突破、有成果、有項目、有案例,形成一批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做法。
值得關注的是,《實施方案》中提到,外資金融機構在上海自貿試驗區及臨港新片區申請开展中資金融機構已开展的新金融業務的,在滬金融管理部門根據國家金融管理部門明確的外資金融機構开展新金融服務的機構類型、機構性質、許可要求和許可程序,實施外資金融機構开展新金融服務許可,充分給予外資金融機構國民待遇並進行審慎監管。
要加大優化營商環境力度環節,提出上海自貿試驗區及臨港新片區應允許真實合規的資金轉移自由匯入、匯出。外商投資企業的外籍職工和香港、澳門、台灣職工的工資收入和其他合法收入,可以依法自由匯出。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違法對幣種、數額和匯入、匯出的頻次等進行限制。
標題:關於外商投資,北京、上海最新表態!涉及資金跨境流動、外資金融機構……
地址:https://www.iknowplus.com/post/3487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