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曾以寧台北4日電)移工團體今天至勞動部前抗議批評仲介剝削亂象,訴求政府對政府直接聘僱、廢除私人仲介制。勞動部表示現行引進管道多元,且已鼓勵僱主直接聘僱,並強化政府對政府直接聘僱制。

勞動部透過新聞稿回應,現行引進移工管道多元,僱主可依自身需求選擇辦理,包括成立「直接聯合聘僱中心」透過專人專責方式提供引進服務,或委託私立仲介公司辦理引進移工手續及提供後續服務;亦鼓勵僱主直接聘僱,且為強化政府對政府直接聘僱機制,近年來已與來源國家達成協議,擴大直聘適用對象。

另為鼓勵非營利組織從事就業服務業務,勞動部表示,已免除設立需資本額500萬元及300萬元保證金等限制規定,已有2家公益團體經核准設立「非營利就業服務機構」,公私協力為協助移工減低經濟負擔。

對於仲介公司違規超收費用,勞動部表示,就業服務法已訂有相關管理及處罰規定,最重處停業1年,僱主及外國人如有具體事證,均得提供勞動部或地方政府查處。勞動部亦主動以不定期、不預告方式隨機訪查僱主及外國人,瞭解仲介服務及收費情形,並透過多元管道向僱主、仲介及移工宣導相關法令規定。

台灣移工聯盟、天主教新竹教區移民移工服務中心、天主教明愛會等團體今天在勞動部外抗爭,表示「繳錢給仲介,不如燒給好兄弟」,抗議仲介的剝削,並批評勞動部30年來放任私人仲介壟斷就業市場,主張應政府對政府直接聘僱、廢除私人仲介制度。

台灣移工聯盟表示,移工來台前,須先支付8至20萬元費用給母國仲介公司,仲介卻如「喫不飽的鬼」,在移工抵台後仍持續收取服務費,1個契約3年累計服務費可達6萬元,但期間仲介未必有提供實質服務。

移工團體指出,2016年「3年出國1日條款」被廢後,業者失去仲介費機會,轉向在台轉換工作的移工收取勞動部已明定不得收的「買工費」,價格從2萬到9萬元不等;移工雖然可以選擇不付錢,卻可能因此找不到工作,最後只能逃跑或被遣返回國。而各地公立就業服務站,又不一定配有雙語人員,未能發揮應有媒合功能。(編輯:李亨山)1120904



標題:移工團體批仲介剝削亂象 勞部:已多元管道引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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