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台北28日電)10年內拐賣17名兒童的中國人販余華英,今天經中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貴州省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對她執行死刑,檢察機關依法派員臨場監督。

據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微信公眾號,經中國法院審理查明,余華英為謀取非法利益,於1993年至2003年期間,分別夥同他人,在貴州省、重慶市、雲南省等地流竄作案,拐賣兒童17名。

據此,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於2024年10月25日作出一審刑事判決,以拐賣兒童罪判處余華英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余華英不服,提出上訴。貴州省高級人民法院經二審審理,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並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最高人民法院經復核,依法核准余華英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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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華英拐賣的兒童現今都已成年,他們控訴她的罪刑改變他們的一生。她拐賣的兒童當中甚至包含親生兒子。

據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消息,在執行死刑前,法院安排余華英會見了近親屬,「充分保障了被執行罪犯的合法權利」。(編輯:呂佳蓉/廖文綺)1140228

余華英


標題:拐賣17名兒童 中國人口販子余華英被執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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