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橋中學交通車租賃契約未備查 新北市將開罰
(中央社記者王鴻國新北12日電)新北市教育局今天表示,康橋中學課後社團交通車昨晚發生事故,經查學校未依學生交通車管理辦法規定將交通車租賃契約提報教育局備查,將依法裁罰,最重可處新台幣3萬元罰鍰。
康橋中學課後社團交通車昨晚於台北市文山隧道發生翻覆意外,造成多名學生受傷。教育局指出,搭乘事故車輛學生今天有11人到校正常上課,14人請假在家休息。
教育局表示,已請校方持續關注學生健康,並進行心理輔導,校方也將進行交通安全宣導,並針對受傷學生的課業進行個別關懷及補救。
針對這起交通事故,教育局指出,今天上午已派稽查小組到康橋中學稽核,事故車輛為監理站檢驗合格,車齡及駕駛人年齡均符合學生交通車管理辦法規定。
教育局表示,已要求校方瞭解肇事原因,若有違反合約,應依罰則規定處理,最重得解除合約。同時也通函全市學校檢查是否有以未經核准或備查車輛載運學生,以確保學生交通車依相關規定辦理,維護學生安全。
教育局指出,康橋中學未依學生交通車管理辦法規定,將交通車租賃契約提報教育局備查,已發文要求校方立即改善,同時將依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規定裁罰,最重可處新台幣3萬元罰鍰。
新北市長侯友宜今天上午主持治安會報,會前接受媒體聯訪。媒體提問,有關康橋中學校車事故原因是否釐清等問題。
對此,侯友宜表示,對於孩子的安全絕對不可以有絲毫輕忽,也不容許有過錯,這是絕對零容忍的。對於車禍肇因一定要了解清楚,並對外說明。(編輯:戴光育)113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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