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輪胎行縱火釀家人8死 陳彥翔一審判死刑
(中央社記者郭宣彣新竹縣28日電)新竹市東大路一段「正義輪胎行」縱火案,犯嫌陳彥翔因與家人口角而潑汽油引起火警,導致家人共8人死亡,新竹地方法院今天宣判,判處陳彥翔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可上訴。
新竹市「正義輪胎行」縱火案,新竹地方法院今天上午11時許宣判,判處陳彥翔死刑,褫奪公權終身,而陳彥翔是透過視訊聆聽宣判。
新竹地方法院發布新聞稿指出,陳彥翔潑灑汽油縱火,造成同住家屬包含4名幼童在內共8人死亡。
法院表示,陳彥翔與父母、妻子、大嫂、3名子女、姪女等9人,同住於竹市輪胎行2樓。陳彥翔因賭博等情況對外欠債,經濟狀況不佳常與父母起口角。
法院指出,去年6月15日晚間9時40分,陳彥翔又與父母因家務等問題有激烈口角衝突,陳彥翔明知潑灑大量汽油縱火行為產生的危險性與後果,且家人都在屋內,當時多數人於2樓休息,仍騎車外出購買汽油返家後潑灑於輪胎行1樓地板等,再以打火機點燃廚房紙巾丟擲,火勢迅速延燒。
法院表示,案發時,陳彥翔的母親為搶救家人,衝上2樓臥室,但因火勢過猛連同屋內共8人未及逃出死亡,在1樓的陳彥翔的父親因離門口近安平逃出。
法院指出,陳彥翔主觀認為父母偏愛手足不公,只因家務等問題與父母爭執口角而縱火犯行,且屋內潑灑汽油數量眾多、範圍甚廣,火勢延燒結果導致同住家人8人無法逃生,造成永遠無法回復的損害,其中還有4名年幼的兒童,無辜幼小生命遭剝奪。
法院表示,陳彥翔手段殘酷,犯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殺害兒童、殺人、放火燒燬住宅等罪,事證明確,基於實現刑罰權的分配正義及維護社會秩序等,量處死刑,宣告褫奪公權終身。可上訴。(編輯:戴光育)112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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