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謝幸恩台北1日電)馬來西亞籍蔡姓女大生命案,士檢起訴兇嫌陳柏諺。士檢指出,日前由犯保協會士林分會協助死者家屬申請犯罪被害人補償金,地檢署開會審議將撥款新台幣180萬元予死者家屬。

全案起於,陳柏諺去年4月間透過IG(Instagram)私訊被害蔡姓女大學生,但2人無密集往來。同年10月3日,陳嫌主動聯繫蔡姓女大生,2人密集來往,陳男也多次出入蔡女位於台北市租屋處。

檢警調查,陳柏諺聲稱,去年10月13日上午10時許,在蔡女租屋處索討9萬9999元遭拒,而心生不滿,徒手掐扼蔡女頸部致死;陳嫌犯後逃回新北市租屋處企圖尋短,在警方救護期間脫口而出「我殺人了」,全案因而曝光。

士林地檢署偵查終結,依殺人罪嫌起訴陳柏諺,建請士林地方法院從重量刑。陳柏諺於法院審理時否認殺人,僅承認加工自殺罪,至今仍在押。

士檢指出,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台灣士林分會日前訪視死者家屬,除給予家屬身心關懷,也給予法律協助,日前協助家屬申請犯罪被害人補償申請金,地檢署8月底開會審議,於做出決定書後,將撥款180萬元予家屬。

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今年2月經總統公布修正,就犯罪被害補償金的制度從代位求償改為社會補助,並加速、簡化審議流程;三讀條文規定,遺屬補償金為新台幣180萬元。

犯罪被害人補償制度是當被害事件發生後,常因加害人貧困、家境狀況不明或是不知去向,讓被害人得不到應有賠償,對被害人不公平。為維護社會公平正義及照顧弱勢被害人生活,催生犯罪被害補償金制度。(編輯:方沛清)112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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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馬籍女大生遭陳柏諺殺害 家屬獲180萬補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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