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洪學廣高雄4日電)高雄許姓男子因嫌家中寵物狗吠叫太吵,就在住處前徒手摔打狗狗,動保處將狗送醫治療仍傷重不治,市府將許男依動保法送辦。橋頭地院判2個月,併罰20萬元,可上訴。

台灣橋頭地方法院判決指出,47歲許男去年7月12日晚間因不滿飼養的狗狗亂吠,他認為沒辦法教,就失控在住處前徒手摔打狗狗。幸有民眾目擊向高雄市政府農業局動保處陳情,動保處派員前往查看,並將狗狗送醫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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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狗狗送醫後仍因傷重於3天後死亡,經解剖發現狗狗右側頭顱有裂傷、全身肌肉大範圍變性損傷與充鬱血,市府將許男依違反動保法函送橋頭地檢署,全案偵結後依法起訴。

橋頭地方法院審理時,合議庭認為許男僅因狗狗吠叫管教不聽就摔打致死,顯然不尊重動物生命權;念在犯後始終坦承犯行,國中畢業智識程度,經濟能力等狀況,據此依違反動保法故意傷害動物,致動物重要器官功能喪失罪,判處有期徒刑2個月,併科罰金新台幣20萬元,可易科罰金,可上訴。(編輯:郭諭儒)1140404



標題:高雄男當街摔打寵物狗致死 遭判2月併罰2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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