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羅元駿台北25日電)金管會今天表示,金融機構積極投入防詐,不過就存款帳戶應採更積極作為,並提出2項有關警示帳戶的指標,若銀行連續2個月超標即進入觀察名單,而後再未改善恐被揭露機構名稱。

金管會今天舉行例行記者會,銀行局副局長侯立洋指出,今天上午召開警示帳戶觀察指標與督促改善機制會議,向本國銀行說明並盼採取積極防詐作為。

侯立洋指出,就銀行警示帳戶觀察指標與督促改善部分設定2評估指標。第1,當月警示帳戶佔比除以存款帳戶佔比;第2為警示帳戶新增戶數月增率除以警示帳戶新增同業的平均月增率,當2個比率同時大於100%,就會列入觀察名單。

侯立洋說,當銀行連續2個月進入觀察名單,金管會將要求銀行提出改善計畫,若再連續2個月仍超標,就會公告該金融機構名稱。他補充,評估數據已從今年1月開始計算。

也就是說,銀行接下來幾個月若在警示帳戶部分連續表現不佳,最快可能在5月被公布名稱。

侯立洋表示,會議中銀行業者對2評估指標未持反對意見,主要是對在網站公布業者名稱有較多討論,擔心影響信譽或是遭詐團利用等,銀行局也將持續蒐集意見並評估後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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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侯立洋指出外界建議可採行的防詐措施。第1希望提升ATM設備,未來提款人在操作機台時應露出全臉、檢視提款者。不過,侯立洋說,此機制需要提升設備,業者會花比較多的時間和金錢。

第2為當存戶定存解約或款項大額匯出時,可先通知第三人;第3則希望銀行能對疑涉詐欺的帳戶採取控管措施。侯立洋說,金管會鼓勵銀行依照客戶屬性自行規畫以及優化防詐措施,並與同業分享。(編輯:張均懋)1140225

侯立洋


標題:積極防詐 金管會提2指標緊盯國銀警示帳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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