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娛樂訊 天眼查App顯示,近日,都美竹與廣州市晴日心身專科門診部有限公司網絡侵權責任糾紛一審判決書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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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書顯示,原告都美竹訴稱,被告晴日心身公司在微信公衆號發布文章《吳亦凡醜聞|都美竹“被××”?那些被誘騙、傷害的女孩該如何維權》,使用了都美竹肖像2張,具有爲其公衆號引流的商業作用,都美竹在抖音平台具有較高的話題量及微博粉絲419萬,肖像具有巨大的商業價值,被告未經許可使用原告肖像構成侵權。被告晴日心身公司辯稱,該文章主觀上是爲了伸張正義,維護公共利益及幫助原告維權,文章中使用的兩張原告照片來源於網絡公开渠道,屬於合理使用。

法院審理認爲,被告公司未經許可,在其公衆號上使用都美竹本人肖像,借原告的網絡熱度吸引相關公衆關注閱讀,並配有廣告宣傳語等商業宣傳信息,具有商業使用性質,構成對都美竹肖像權的侵犯。最終,法院判決晴日心身公司刪除涉案文章並發布道歉聲明,同時賠償原告經濟損失2000元。

據了解,目前都美竹維權訴訟超150起,多爲肖像權、名譽權糾紛等,最近一次起訴开庭時間爲9月18日,被告爲某出入境服務公司。



標題:都美竹訴其與吳亦凡相關文章侵權 維權勝訴獲賠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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