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22日電)偵辦京華城案的台灣台北地方檢察署今天聲請具保停止羈押前鼎越開發公司董事長朱亞虎,台灣台北地方法院諭知朱亞虎以新台幣200萬元交保,預計將離開法務部矯正署台北看守所。

北檢9月認定朱亞虎、前台北市長辦公室主任李文宗涉犯貪污治罪條例行、收賄罪等,有勾串之虞,向北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羈押期限將至,檢察官聲請延押李文宗及具保停押朱亞虎。

北檢說,朱亞虎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對公務員違背職務行為交付賄賂罪嫌,審酌涉及相關犯罪事實於羈押期間已充分陳述及答辯,雖仍存在羈押事由,但無羈押必要,得以具保替代羈押,依法上午向北院聲請具保停押。

北院法官依檢察官聲請,准許朱亞虎以200萬元交保。朱亞虎友人預計下午到北院辦理交保,朱亞虎將於辦保後直接離開看守所。

李文宗部分,北檢認定涉犯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中華民國刑法公益侵佔、背信罪嫌等,有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向法院聲請延押,並聲請限制閱卷,限制方式只能手抄筆記於筆記紙,筆記紙於延押庭訊問結束須交回北院,卷證不能複製、攝影等。

北院說,法官訂26日上午開限制閱卷庭,請檢察官到庭敘明限制閱卷理由及方式,並請辯護人到庭陳述意見,當天下午2時開延押訊問庭。(編輯:李明宗)1131122

朱亞虎
李文宗


標題:京華城案北檢聲請具保停押 朱亞虎200萬元交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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