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新京報貝殼財經 )

9月24日,記者從梁靜茹演唱會“柱子票”案上訴人代理律師處獲悉,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已對該案二審做出判決,維持一審法院判決。

8月2日9時30分,梁靜茹演唱會“柱子票”一案,圍繞是否構成欺詐以及“退一賠三”在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二審开庭。此次案件9名當事人中的7名原告選擇上訴,新京報貝殼財經記者全程在現場旁聽。

在二審庭審現場,貝殼財經記者注意到,上訴方代理律師提出上訴請求,請求二審法庭撤銷一審判決,判令被上訴人全額退還票款並支付警示性罰款,也就是“退一賠三”。被上訴公司上海魔方泛文化演藝有限公司代理律師則不認可上訴人二審提出的請求。

這一糾紛已僵持約一年時間。2023年,消費者倪某等9人以699元、999元、1299元等價格購买梁靜茹上海演唱會門票,卻遭遇“柱子票”,影響觀看體驗,於是將上海魔方泛文化演藝有限公司起訴至法院,請求“退一賠三”。

今年6月20日,上海閔行區人民法院對這起案件進行了一審公开宣判。判決顯示,法院經審理認爲被告售賣“柱子票”的行爲尚未構成欺詐。判令被告以階梯式退票比例按單張票價420元、650元、910元的標准退還原告票款。案件宣判後,9名原告中2人服判息訴,其余7名原告提起上訴。



標題:梁靜茹演唱會柱子票案二審維持原判 退一賠三未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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