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劉建邦台北14日電)台北市政府為管理維護公廁安全衛生制定管理自治條例,審計部112年度報告指約1百餘座公廁缺扶手、求助鈴。環保局今天說,扣除延長設置及核准免設公廁,已陸續完成設置。

為有效管理與維護公廁安全及環境衛生,台北市府制定公廁環境衛生管理自治條例,審計部112年度台北市總決算審核報告提到,部分公廁欠缺扶手、求助鈴,約半數親子廁所未設兒童座椅及尿布台。

報告指出,統計去年10月底止,北市環境保護局列管全市公廁共6841座,廁間內設貼心設施、扶手、求助鈴,分別為6725座、5398座、6228座,設置比率達7成以上。

報告指出,依北市環保局依公廁管理自治條例施行後所新設公廁,市府同意展延期限1年免設貼心設施、扶手、求助鈴,分別為103座、1330座、565座,但未設3項措施,仍有13座、113座、48座,不利民眾如廁時安全及舒適性。

報告提到,北市府列管公廁設有親子廁所共540座,包含設置兒童安全座椅及尿布台,各260座、278座,但2項設施均未設有227座,比率為4成2。

環保局對此回應,統計至今,列管公廁有6848座,依公廁管理自治條例,公廁有特殊情形,可申請免除或延長設置設施期限,期間未完成設施公廁可函報申請,且扣除已延長設置期限及核准免除設置的公廁,其餘皆已依法完成設置。

環保局表示,10月11日起會查核延長期限將屆的公廁,經稽查未完成設置,依法將要求管理單位限期改善,如屆期仍未改善,會依同法告發裁罰。

至於部分親子廁所未設兒童安全座椅等,環保局指出,依中央法規規定,達一定樓地板面積或特定場所,應規劃設置適合6歲以下兒童及其照顧者共同使用親子廁所盥洗室,並附兒童安全座椅、尿布台等設備。

環保局表示,審計報告提到北市公廁部分親子廁所未設尿布台或兒童座椅,若違反法規是由權管及建管單位認定,但會持續優先鼓勵市府所管公廁管理單位,依實際使用需求及評估現有空間是否合適增設。(編輯:方沛清)1130914



標題:百餘座公廁曾缺扶手、求助鈴 北市府已完成設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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