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曾智怡台北14日電)彰化溪州地方團體檢舉租用台糖土地的汽車公司違法開發,台糖說明,地上權人的整地行為經地方政府確認合乎規定,且出具填土方來源證明,確認無污染土地之虞,未來台糖會持續監督地上權人依相關法令及契約內容使用土地。

台糖透過新聞稿表示,溪州進樂段970地號等3筆土地是以設定地上權方式,出租給汽車公司使用。地上權人近期的整地行為,已獲彰化縣政府認定無違反「都市計畫法台灣省施行細則」住宅區的使用管制規定,地上權人亦有依契約規定,提供所填土方的來源證明,確認無污染。

此外,台糖為保留出租地上的樹木,今年5月已與地上權人協議縮減其租用的土地面積,並將其使用範圍地上的林木,完整移植至一旁未租用的土地,以利樹木完好生長。未來台糖會善盡土地出租人之責,持續監督地上權人依照相關法令及契約規定使用土地。(編輯:楊蘭軒)1130914



標題:彰化溪州土地承租者違法開發?台糖:確認合乎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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