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防食物中毒 應落實五要二不原則
(中央社記者沈佩瑤台北12日電)每年5月到10月是細菌性食物中毒高峰期,食藥署今天提醒,落實「洗鮮分熱存」及「山泉與動植,不採食」的五要二不原則,儘量不生食並徹底加熱食材,以避免食物中毒。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統計民國102年至111年食品中毒案件,每年5月至10月為國內細菌性食品中毒案件的高峰。
食藥署食品組副組長鄭維智今天在例行記者會中表示,不論於何時何地供膳或用餐,都應遵守預防食品中毒的五要「洗鮮分熱存,要落實」,也就是洗手、新鮮、生熟食分開、徹底加熱及注意保存溫度,還有「山泉與動植,不採食」的二不原則,
鄭維智進一步說明,不管是肉類、水產品或即食蔬果,調理食用前應徹底洗淨,可預防相關病原微生物的感染,烹調前後也應洗淨雙手,並將生、熟食使用不同器具分開處理,容器具於使用前後應保持清潔,避免交叉污染,且食材應充分加熱後再供食用。
此外,隨國人飲食習慣趨於國際化,鄭維智提醒,食用生菜沙拉、生食海鮮,甚至在熱騰騰的白飯上搭配一個生蛋黃等,在潮濕炎熱的環境下,食品致病菌如腸炎弧菌、沙門氏桿菌等容易叢生,倘生食或未徹底加熱後食用,就可能發生食品中毒,而出現噁心、嘔吐、腹痛及腹瀉等症狀。(編輯:李亨山)112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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