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保投保不可低於勞保等3金額 違者可重罰4倍
(中央社記者陳婕翎台北10日電)國內近期景氣復甦,帶動總薪資成長,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今天提醒,健保投保金額不得低於其勞退月提繳工資及勞保、職保投保薪資,若發現惡意低報者最高重罰4倍。
主計總處今天公布工業及服務業薪資統計,今年前5月全體受僱員工經常性薪資為新台幣4萬6173元,年增2.46%,總薪資6萬5837元,年增3.88%,則創下10年來最大增速;剔除物價因素後,實質經常性薪資及總薪資同步成長,未再被通膨喫掉薪資增幅。
健保署承保組代理科長遊千慧今天接受媒體聯訪時表示,依全民健康保險法規定,投保單位申報調整員工勞退月提繳工資、勞保、職保投保薪資時,應一併調整其健保投保金額,健保投保金額不可以低於其中之一。
遊千慧提醒,健保署定期勾稽資料,確實曾發現過民眾勞保、健保投保薪資金額不同,雖然不影響就醫權益,但屬於違規行為,若有惡意低報事實,依健保法第89條,繳交不足的部分可以開罰2至4倍的罰金。
健保署說明,簡化投保單位申報作業,加利用健保署提供「多憑證網路承保作業」中的薪資調整作業,即可同步完成健保署及勞保局調整投保金額等各項申報作業。民眾可透過「健保快易通健康存摺」APP或「個人健保資料網路服務作業」,確認投保金額正確性。
健保署表示,若民眾想瞭解更多投保金額說明,可至健保署網站首頁的健保服務欄位,選擇投保與保費的保費計算與繳納,點入一般保費計算的投保金額申報與調整參考,或撥打諮詢專線0800-030-598、02-4128-678詢問。(編輯:陳政偉)113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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