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紅星新聞)

梅啓明是已故天後梅豔芳的大哥,去年3月,已上70歲的他在香港銅鑼灣某餐廳工作期間,因在廚房蒸飯時左腳突然失去重心倒地,他聲稱自己當時不醒人事。去年9月,梅啓明向當地法院提起上訴,要求餐廳支付去年3至9月因工傷而拖欠的工資等。

據報道,7月2日,法院給出了結果,認爲該事件的發生相當有可能是梅啓明本身的病患引致,因爲梅啓明投訴的廚房工作空間狹窄,但他當時並沒被撞,且穿着具有防滑的鞋,所以突然摔倒在地,或許與自身健康有關。

據醫療報告顯示,梅啓明當日摔倒後,失去了知覺,上肢間歇抽搐,頭部沒有受傷,不太可能與他聲稱的意外有關,而梅啓明患有頸椎退變症,已由頸部疼痛延伸至左上肢及頸椎退變症,所以當時摔倒可能加重了他頸椎的傷勢。

因爲梅啓明不能證明他是因工受傷,所以法院拒絕並撤銷了他的索賠申請,並判定梅啓明需向餐廳支付4.7萬港元(約合人民幣4.3萬元)訴訟費。

此前的2022年,梅豔芳母親覃美金通過登報的形式表示與梅啓明脫離母子關系。



標題:梅豔芳大哥70余歲在餐廳打工,在廚房摔倒後索賠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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