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蘇思雲台北13日電)上海商銀及其香港子行紐約分行與分行主管及3名人員,在美國遭債務人提起損害賠償3.56億美元(約新台幣115億元)。上海商銀今天表示,估現階段對財務與業務尚無重大影響,已安排律師協助後續訴訟。

上海商銀今天發布新聞稿說明,4月11日接獲香港子行上海商業銀行通知,上海商銀及其香港子行紐約分行與分行主管及3名人員,遭債務人以未盡履行合約及受信責任(fiduciary duty)為由,向美國紐約州南區破產法院提起損害賠償不低於3.56億美元的訴訟,原告含債務人共9名法人及自然人。

上海商銀表示,2家債務人是2017年開始跟上海商銀及其香港子行授信往來,以不動產設定擔保,貸款價值比(LTV)約在60%至70%左右,不過自2021年底起,債務人未再繳息。

上海商銀與其香港子行已採取保全債權措施,上海商銀為維持資產品質,降低逾期放款比率,已分別於2022年與2023年將該逾期放款予以打除。

上海商銀表示,跟香港子行辦理授信都依銀行相關法規與跟客戶的授信契約約定辦理,此案賠償訴訟金額以及是否有相關責任,應以美國破產法院最終判決為準。評估現階段對財務與業務尚無重大影響,目前已委請律師協助處理後續訴訟。

上海商銀2023年底合併總資產為新台幣2兆4233億元,合併稅後淨利174.25億元,每股盈餘3.02元,2023年盈餘將分派現金股利每股1.8元。(編輯:楊蘭軒)1130413



標題:遭債務人在美求償 上海商銀:對財務尚無重大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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