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大生學費減免3.5萬 私大校長:無助高教品質
(中央社記者許秩維台北29日電)行政院今天宣布,將減免私立大專生學雜費1年約新台幣3.5萬元。私立大學校長認為,錢用在學生身上,學校未獲任何經費挹注,對提升高教品質沒有幫助。
行政院會通過「拉近公私立學校學雜費差距及其配套措施方案」,預計減免私立大專生學費1年約3.5萬元,經濟弱勢學生學雜費再加碼減免1.5萬元或2萬元,將於民國113年2月實施。
私立大學校院協進會常務理事、東吳大學校長潘維大告訴中央社記者,私立大專生平均家庭環境比公校生差,卻承擔較高學費,公校學費便宜主要來自政府補助,這些補助是從稅收來的,同樣繳稅,好像變成經濟弱勢的人出較多錢給經濟優勢的家庭子女接受較好教育,這非常不公平,行政院的補助方案「為德不卒」,如果要公平,應該讓公私校學生繳一樣學費。
就高教品質來看,潘維大表示,這種補助方案看似對私校好,但對提升高教品質沒有幫助,錢用在學生身上,學校未獲任何經費挹注,現在學校收入越來越少、支出越來越多,如果要維持營運,品質就不斷被打折扣,維持不了的就只能關門,最後導致高教走向平庸化。
潘維大認為,「有錢不一定能把高教辦好,但沒錢要辦好高教就是緣木求魚」,最理想的方式就是開放學雜費調整的限制,回歸市場機制,由政府提供弱勢生學費補助,這樣才能釜底抽薪,解決根本問題,真正有助於提升高教品質。
私立科技大學校院協進會理事長、龍華科技大學校長葛自祥接受中央社記者訪問時表示,這個方案最大受惠者是學生,讓就讀私立大專的學生,可以減輕很多經濟負擔,相信年輕人會很感謝政府。
站在學校角度來看,葛自祥提到,過去大專招生時,學生會考慮公校,收費便宜是很重要的因素,現在政府透過減免私校學雜費,拉近與公校的差距,學生和家長很可能就願意就近選擇優質的私立大專,對私校要爭取優質學生有幫助。
但葛自祥也指出,政府減免私校大專生學雜費,對學校財務沒有直接助益,現在公立大專生得到的教育資源遠大於私立大專生,政府除了拉近公私校學雜費差距,也應拉齊公私校學生得到的教育資源,政府多投資私校經費,讓學校用來用來補強師資設備等,最後受益的還是學生。(編輯:管中維)112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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