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國推同性戀平反法案 司法部長向歧視受害者致歉
(中央社記者曾婷瑄巴黎7日專電)法國國民議會昨晚一讀全數通過同性戀平反法案,要求國家負起責任,承認1942到1982年間刑法歧視同性戀,同時希望給予遭定罪者國家賠償。司法部長杜彭-莫瑞提也在議會上向受害者致歉。
繼參議院後,國民議會6日晚間331票全數一讀通過這項「同性戀平反法案」,不僅正式承認法國1942年至1982年執行的法律歧視同性戀,也提出向被當時法律定罪的受害者進行國家賠償。
法國司法部長杜彭-莫瑞提(Eric Dupond-Moretti)在會議發言時也親口向同性戀歧視法律的受害者致歉。
他說:「今晚以法蘭西共和之名,抱歉」,此時議會響起掌聲。「向法國40年間承受完全不公義壓迫的同性戀致歉。我們的共和國變得更加美好,因為我們能夠承認過去曾丟失部分自由、平等、博愛的基本原則。」
同性戀平反法案最初是由左派社會黨(PS)參議員布吉(Hussein Bourgi)提出,擁有廣大共識。去年11月參議院投票時同樣獲得全數通過,不過由於中間與右派參議員反對,因此僅正式肯認錯誤,刪除國家賠償原則。
昨晚國民議會再度回復給予遭定罪者「國家賠償」的原則,並規劃成立審查國賠申請的委員會。法案接下來將再回到參議院進行審查。
法案報告人社會黨眾議員索裏尼亞克(Hervé Saulignac)認為,承認必須和補償一起,「我想法國可以做到和德國、英國、愛爾蘭、西班牙與加拿大一樣的事」,他說。
根據1940至1944年維希政府(Vichy Regime)時期所訂立的刑法,21歲以下男性間的性關係會被視為「不潔或違反自然的行為」,最高可能面臨3年的牢獄之災。對於異性戀,合法性關係的年齡則是15歲。另外,同性戀「不雅暴露」的罪行或罰款也會加重。
直到1982年7月27日,同性戀才正式於法國完全除罪化。
據研究結果,40年間共有約1萬人(幾乎全為男性)因此遭到定罪,其中90%為牢獄刑期。近期的另一個研究則是指出有5萬人因同性戀而遭定罪。
法國史上最後幾位遭歧視法條定罪的受害者布塞(Bernard Bousset)7日接受BFM電視台(BFMTV)採訪時表示,法案永遠無法修復他的傷痛。
他記得出庭受審時整個法庭對他的嘲笑與侮辱,「我意識到我是罪犯、社會異類、恥辱」,最後他遭判大筆罰款。他說:「我躲藏著過活,不斷躲藏不是正常的生活。」(編輯:陳慧萍)113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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