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張雄風台北18日電)環境部預估2025年台灣二次鋰電池年廢棄約1100公噸,今年擬與業者合作再利用示範場域,如用於停車場照明、充電站等,未來也不排除設置獎勵補助,提升廢棄電池的再利用率。

根據環境部調查,目前二次鋰電池(含電動汽機車、3C 產品及含二次鋰電池商品)回收量約600公噸,預估2025年台灣二次鋰電池廢棄量年約1100公噸。

即將退役的電池產品也稱為汰役電池,環境部去年進行「汰役電池再利用可行性評估」,並於日前公布結果。根據研究,由坊間收集的電池組回收整理後,只有約8%的電池組符合計畫設定的樣品條件。

接著篩選電池組中可用並具代表性的電池芯,進行400次循環試運行。若用於儲能系統並且平均每2天充放電一次,那麼這些電池至少能夠使用800天;若用於不斷電系統的備用電源,可能還具有3年或5年以上壽命。

環境部國家環境研究院氣候變遷研究中心主任許元正告訴中央社記者,符合計畫的回收電池僅8%,主要是目前許多大廠都已有自行回收體系,流入回收商的電池非常少。

此外,許元正表示,回收電池的外殼破損、沒外殼或外殼不完整等問題較嚴重;且早期模組設計不易拆解,有許多電池芯難以取出情況;另外也有電壓過低等問題。

環境部資源循環署基金管理會分組長翁文穎告訴中央社記者,鋰電池中包含鎳鈷錳酸鋰或鎳鈷鋁酸鋰等三元聚合物,這些汰役電池主要是透過破碎分離後製成黑粉,品質較佳的會還原成鋰、鈷、錳或鋁等原料;品質較差的則會投爐做為煉鋼、煉鐵等用途。

翁文穎說明,由於各業者的電池芯設計不盡相同,若是任意抽換電池芯組裝,一來發電效率可能不佳,二來則會有安全性,如爆炸、燃燒等問題。

翁文穎強調,此份報告屬於初步研究,今年起已徵求下一階段研究計畫,以電池的模組化、環保化為主,讓電池易拆解,期望增加回收的成功率。

此外,翁文穎說,今年同步也會與國內大型業者談合作示範計畫,在規劃場域中設計回收電池的再利用方式,如充電站、停車場照明電源等,再向外展示成果;未來也不排除設置獎勵補助,增加汰役電池再利用率。(編輯:張雅淨)1130218



標題:提升二次鋰電池再利用 環境部擬與業界合作示範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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