囤房稅2.0優惠稅率排除豪宅 財部:99%單一自住房屋降稅至1%
(中央記者張璦台北16日電)財政部今天公布房屋稅適用單一自住優惠稅率1%的標準,經排除豪宅,預估將享優惠稅率戶數共312萬5533戶,不適用戶數共2萬6592戶;換言之,全台單一自住房屋中,超過99%可適用較低稅率,合計減稅利益約新台幣23.6億元。
囤房稅小百科
政院2023年7月6日通過房屋稅差別稅率2.0方案,重點有3項:(財政部研議房屋稅條例修法,行政院會通過後再送立法院審議,若順利三讀,預計2024年7月實施新制,2025年5月正式開徵)
- 將「縣市歸戶」調整為「全國歸戶」,讓分散囤房者無所遁形。
- 法定稅率從1.5%至3.6%整體調升為2%至4.8%,但特定房屋除外。
- 過去法規規範為地方政府「可」訂定差別稅率,未來則為「應」訂定差別稅率,等同全國各縣市都須推動囤房稅率。
2014年修正房屋稅條例
- 本人、配偶、直系親屬實際居住的自住房屋,稅率維持1.2%,但全國僅限3戶;3戶自住房屋以外的非自住房屋稅率(也就是持有第4戶以上的房屋),稅率則提高至1.5至3.6%,由地方政府依各自需求,訂定固定稅率或根據囤房數訂定差別稅率。
- 觀察各地方政府囤房稅的實施情形:共17個縣市對非自住房屋稅率都維持在最低稅率1.5%,僅4縣市提高。
桃園市:非自住房屋固定稅率2.4%
台北市:持有第2戶非自住房屋稅率2.4%,第3戶以上稅率3.6%
連江縣:持有第2戶非自住房屋稅率1.6%,第3戶以上2%
宜蘭縣:持有2戶以下非自住房屋稅率1.5%,持有3至7戶稅率2%,持有8戶以上稅率採最高3.6%課徵
至於全國單一自住房屋現值「一定金額」如何計算,根據財政部今天公布基準草案,直轄市與新竹縣市為一組,其他縣市為另一組,2組適用不同基準,預告期至3月18日。
以直轄市與新竹縣市來說,是將各自轄內房屋現值由高至低排序,將最高1%剔除適用;至於其他縣市,則是剔除最高0.3%適用。
舉台北市為例,轄內全國單一自住有23萬7328戶,剔除1%豪宅、即2373戶排除適用,其餘23萬4955戶適用。以民國112年5月房屋稅開徵資料來看,台北市房屋現值由高至低排序,房屋現值275萬400元(含)以下可適用1%優惠稅率。
不過,財政部賦稅署長宋秀玲強調,等到囤房稅2.0明年5月正式開徵,現值價格是參考113年資料,因此屆時台北市適用的現值基準不一定會是275萬400元。
媒體關切財政部訂定此基準時,為何將新竹縣市與六都歸在一組,宋秀玲說明,以112年資料來看,新竹縣基準為182萬1000元、新竹市為189萬6000元,只低於雙北與高雄市,換言之比桃園、台南、台中都高,可見新竹縣市高價房屋現值,不見得輸給直轄市。
宋秀玲指出,若各地方政府均參考上述基準,訂定轄內全國單一自住房屋現值一定金額,預估適用房屋稅1%優惠稅率戶數共312萬5533戶;不適用戶數共2萬6592戶,其中直轄市及新竹縣市合計2萬4485戶、其他縣市2107戶;減稅利益約23.6億元。(編輯:林克倫)113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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