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媒最近曝光了大S與汪小菲的離婚協議細節,引起廣泛關注。據報道,二人於2021年11月12日達成離婚協議,汪小菲需每3個月支付300萬元新台幣的撫養費給大S,直到2038年3月。

據統計,到2023年8月,汪小菲已支付了約4511萬新台幣的撫養費。然而,大S卻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2717余萬元,最終法官執行了2217余萬元。

除了撫養費的支付,大S還要求汪小菲籤訂一份離婚協議補充協議。這份補充協議中明確規定,汪小菲不得再踏入大S的豪宅。這一要求看似合理,畢竟這是夫妻離婚後的正常分割財產的方式之一。但同時也引發了一些爭議和猜測。

有人認爲這是大S對汪小菲的報復行爲,也有人認爲這是大S爲了保護自己和孩子的隱私和安全而採取的措施。當然,這些事都是人家的家事,網友也只能圍觀一下,還是不要站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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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S離婚後,找了韓國明星具俊曄結婚,現在二人生活在豪宅裏,看起來小日子過得不錯。汪小菲這邊也开始了新的生活,這段時間他們沒有發生太多爭吵。無論真相如何,這起離婚協議的細節都揭示了夫妻之間復雜的關系和矛盾。在娛樂圈這個充滿競爭和壓力的行業中,夫妻關系更加脆弱和易變。

而離婚後的財產分割和子女撫養問題也常常引發爭議和紛爭。希望大S和汪小菲能夠妥善處理彼此之間的關系,爲孩子創造一個更加健康和和諧的環境。



標題:大S汪小菲離婚協議細節曝光?不許前夫進豪宅,付撫養費到203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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