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鐵安全管理委員會 監督團體反對工會理事長參與
(中央社記者汪淑芬台北11日電)台灣鐵路公司元旦已掛牌,隸屬董事會的安全管理委員會尚未成立,根據台鐵研議的安全管理員會設置要點,台鐵工會理事長是委員之一;不過,台鐵安全改革監督委員會則反對。
政府透過公司化推動台鐵改革,並以提升安全為首要工作,所以在台鐵公司設置條例中,明訂台鐵公司董事會下設安全管理委員會。
不過,台鐵安全管理委員會尚未成立,因相關設置要點還未經董事會通過。
根據台鐵研議的「安全管理委員會設置要點」,委員會設召集人1人,由董事長或董事會指派的董事擔任,副召集人1人,由召集人指派,委員會共7人,其中外部委員5人,包括2名專家、2名學者、工會理事長,內部委員有董事長(或董事長指派之人)、董事1人。
去年8月成立的「台鐵安全改革監督委員會」,是一個外部監督團體,有13名成員,包括學者、專家及太魯閣號事故罹難者家屬,前交通部長賀陳旦也是其中成員,並與2名罹難者家屬共同擔任召集人,盼協助台鐵安全改革。
「台鐵安全改革監督委員會」至今開過4次會議,根據會議紀錄,針對台鐵公司安全管理委員會的組成及運作,提出多項建議,包括:安全議題無涉員工權益,不宜有台鐵工會理事長參與;安全管理委員會應多借重外部委員專業,內部委員不應指定董事長擔任,董事長也不宜擔任召集人。
外部監督團體認為,台鐵董事會下的安全管理員會及公司營運安全處的定位及功能應有明確區隔,避免員工將董事與經理部門權責混淆。
不過,台鐵企業工會不認同外部監督團體的看法,工會研究組組長林佑哲說,台鐵幾次重大事故,都有台鐵員工遭遇不幸,安全跟員工息息相關,安全管理員會是公司最高層級的安全單位,工會不能缺席。
至於,台鐵安全管理委員會組成的問題及何時成立,台鐵公司董事長杜微今天回應中央社記者,仍在研議中。(編輯:李亨山)113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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