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通電收ETC能否續約 高公局估年中定案
簡介: (中央社記者余曉涵台北6日電)遠通電收ETC合約將在2025年到期,高公局表示,遠通電收已提送投資計畫書爭取續約,預計今年中就會定案。 遠通電收ETC合約將在2025年12月21日到期,到期後ETC...
(中央社記者余曉涵台北6日電)遠通電收ETC合約將在2025年到期,高公局表示,遠通電收已提送投資計畫書爭取續約,預計今年中就會定案。
遠通電收ETC合約將在2025年12月21日到期,到期後ETC資產將移交給政府,屆時將重新委外經營,不過遠通電收有優先議約權。
高公局副局長彭煥儒接受媒體聯訪時表示,遠通電收已經提了投資計畫書給高公局,目前正在審議中,原則上高公局會給遠通電收意見,如果遠通電收接受的話,就會進入議約,如果順利的話,在今年中就可以有結果。
由於大型重機爭取上國道,高公局也要求遠通電收加入對大型重機車牌辨識的收費建置,彭煥儒表示,由於原來的車種沒有大型重機,原本就要求如果開放後就要建置,但現在還沒有開放重機上國道,所以才沒有這個問題。
彭煥儒說,以整個服務性來說,ETC不輸給國外,但民眾對這塊要求更高,因此會希望在服務上可以更多,像是過去根本不會知道手機的方便,契約上就不會提及,所以會希望遠通電收可以思考怎麼使用。(編輯:李亨山)113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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