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謝幸恩台北13日電)士檢偵辦民進黨台北市議員陳怡君涉詐領助理費,昨天展開偵查行動,帶回7名被告,檢察官訊後,今天清晨聲請羈押禁見陳怡君、張姓女主任。

此外,檢察官訊後,今天凌晨陸續諭令陳怡君辦公室前員工賀姓男子以新台幣50萬元交保,陳怡君胞弟、弟媳洪姓女子分別以1萬元交保,張姓辦公室女主任胞姐30萬元交保,楊姓議會研究室女主任24萬元交保。

檢調獲報,陳怡君涉嫌自民國108年迄今,以胞弟、弟媳、張姓辦公室女主任胞姊、前員工賀男等4名親友輪流充作人頭助理,前後詐領助理費金額估計逾300萬元。

檢調追查出,陳怡君涉嫌指示張姓辦公室女主任、楊姓議會研究室女主任,協助作帳、提領薪水、保管人頭助理存摺等私人事宜,涉嫌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的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編輯:張雅淨)114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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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北市議員陳怡君涉詐領助理費逾300萬 檢聲押禁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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