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羊城晚報)

近日,有網友通過技術軟件分析,指出五月天演唱會有假唱行爲。話題迅速登上熱搜。羊城派記者查閱《營業性演出管理條例》後發現,該條例明確規定演員不得以假唱欺騙觀衆,並對違反條例的行爲設置了具體處罰措施。

根據《營業性演出管理條例》第二十八條規定:演員不得以假唱欺騙觀衆,演出舉辦單位不得組織演員假唱。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爲假唱提供條件。演出舉辦單位應當派專人對演出進行監督,防止假唱行爲的發生。

同時,該條例第四十七條規定:以假唱欺騙觀衆的、爲演員假唱提供條件的,對演出舉辦單位、文藝表演團體、演員,由國務院文化主管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門向社會公布;演出舉辦單位、文藝表演團體在2年內再次被公布的,由原發證機關吊銷營業性演出許可證;個體演員在2年內再次被公布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吊銷營業執照;以假唱欺騙觀衆的,由縣級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門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爲演員假唱提供條件的,由縣級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門處5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



標題:律師稱如假唱屬實消費者可要求賠償 五月天最高或被罰1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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