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劉千綾台北6日電)媒體報導關於副總統賴清德老家個案,新北市府表示早就建議地礦中心通案處理。經濟部今天表示,如同新北市府近年來函詢的29件個案,也已回文說明賴副總統老家個案,後續用地編定為新北市府權責。

地礦中心表示,因過去礦業用地及非都土地分區使用編定的落差,後續已建議內政部國土署,邀集地方政府跟地礦中心通盤檢討、討論。

地礦中心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賴副總統老家個案遇到礦業權廢止後的土地編定議題,如同新北市府近年來所函詢的29件個案,地礦中心也已回文說明。

地礦中心指出,同時翻找過去檔案,也確認當年的礦務局,有核定該地區的礦場開採計畫,即賴副總統老家個案的私有土地核定礦業用地計畫用途為「捨石場」,同時在核定施工計劃實測圖中,核定範圍亦包含既存已設置的「職工宿舍、台車線路」等設施,與當時礦業法等規定相符。

地礦中心強調,在礦業權廢止後,建物後續是否有修繕或作其它用途使用,應回歸地方政府依權責及主管法令確認。

地礦中心表示,事實上,過往新北市政府曾來文20多次,經說明後,新北市建築管理和土地管理機關依相關規定,辦理後續變更編定使用地類別。

至於賴副總統老家個案,地礦中心表示,「可理解這個案子對新北市府來說比較特別」。

地礦中心表示,在當時與現今的時空背景及法令看來下,包括礦業法及非都市土地管制規則都有多次翻修精進,對於過去礦業用地及非都土地分區使用編定的落差,後續也已建議內政部國土署,邀集地方政府跟地礦中心,就通盤檢討的角度來討論。(編輯:潘羿菁)1121106



標題:賴清德老家爭議 地礦中心:用地編定為新北市府權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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