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謝方娪台北26日電)金管會對永豐金辦理金檢,發現永豐金未完善建立與大股東溝通作業機制,不符公司治理原則、內控未能有效運作,金管會今天開罰永豐金新台幣1000萬元罰鍰並糾正,同時命董事長減薪3成為期半年。

同時,金管會罰永豐銀行糾正,並命永豐銀行法務處處長減薪3成為期3個月。

此為繼新光金、開發金及中信金後,第4家因大股東不當幹政,遭金管會重罰的金控。(編輯:潘羿菁)1121026

延伸閱讀


標題:大股東幹政 金管會罰永豐金千萬、董事長減薪半年

地址:https://www.iknowplus.com/post/45458.html

鄭重聲明:本文版權歸原作者所有,轉載文章僅為傳播信息之目的,不構成任何投資建議,如有侵權行為,請第一時間聯絡我們修改或刪除,多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