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曾智怡台北15日電)有民眾投書媒體,指稱台電已內定宜蘭南澳及花蓮秀林交界處,作為高放處置場。核安會澄清,現階段是要求台電滾動檢討高放處置技術發展,尚未涉及場址選擇;台電已規劃122年開始設置地下實驗室,核安會將做好安全管制。

根據媒體投書內容,台電及原能會(9月27日已改制為核能安全委員會)已內定本島東部即宜蘭南澳及花蓮秀林交界處,作為高放射性核廢料最終處置場。

核安會透過新聞稿澄清,依據台電高放處置計畫書規劃,第一階段為「潛在處置母巖特性調查與評估」,其主要工作目標為完成台灣潛在處置母巖特性調查與評估,並應於106年提出用過核子燃料最終處置技術可行性評估報告(SNFD 2017報告),目的在於確認台灣具備潛在處置母巖與技術能力。

核安會表示,經學者專家審查該報告,台電結合地質環境調查文獻資料,並運用各項地球物理勘查技術,進行大區域的地質調查及研析,完成花崗巖體分布及地質特性的調查與評估,顯示台灣西部離島及本島東部均存在體積足夠大的花崗巖體,值得進一步進行深層地質處置特性調查。

核安會強調,此階段工作並未涉及選址工作,也無內定情事。

核安會表示,國際間進行地質調查研究的地下試驗室可分成兩類,一類為泛用型地下實驗室,此類地下實驗室大多選定現有的地下設施或隧道進行試驗,其功能僅作為技術研發與測試,與公眾溝通之用,後續不作為最終處置設施,例如日本幌延(Horonobe)及瑞浪(Mizunami)地下實驗室。

另一類是場址特定型地下實驗室,例如芬蘭ONKALO及法國Bure地下實驗室,其目的為利用現地真實條件及數據,用以發展相關處置技術,並提供後續最終處置設施規劃與建造的重要資訊。

核安會表示,依據台電「用過核子燃料最終處置計畫書」全程工作規劃,地下實驗室預定於122年開始規劃與建構。因設置地質或地下實驗室有助於推動高放處置計畫,台電若能積極加強地方溝通取得認同,提前建置地質或地下實驗室,核安會將樂見其成,並全力做好安全把關工作。(編輯:楊凱翔)1121015



標題:核安會:台電持續檢討高放處置技術 尚未涉及選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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