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劉建邦台北6日電)台北市推動領有兒童醫療補助證的嬰幼兒輪狀病毒口服疫苗補助費用,議員建議放寬補助對象的設籍及居住年限,衛生局今天指出,會評估但要考量補助政策是否排擠其他福利政策。

國民黨台北市議員吳世正發布質詢資料表示,輪狀病毒好發冬季,主要侵襲5歲以下幼童及嬰兒,若未及時治療可能造成脫水、休克等,嚴重會死亡,有效預防方式為提供輪狀病毒疫苗。

他說,為減輕家長經濟及照顧負擔,台北市衛生局從民國106年4月起試辦補助輪狀病毒疫苗,補助對象為領有台北市兒童醫療補助證,並分類提供補助費用。

他表示,近期接獲陳情,陳情人提到因孫子7月出生,透過北市府網站查詢福利措施,得知申請補助輪狀病毒疫苗要取得台北市兒童醫療補助證,也就是父母或監護人須設籍,並實際居住台北市滿2年,但因孫子的父母設籍未滿2年,不符資格只能自費,陳情人認為限制不合理盼放寬。

吳世正說,北市府規定設籍及居住年限無可厚非,但面對少子化應盡力提供各種補助,減輕父母生養育負擔,以目前北市補助輪狀病毒疫苗的嬰幼兒人數及經費來看,應有餘裕,建議市府可考量縮短設籍及居住年限,讓更多新生兒家庭受惠。

北市衛生局疾病管制科長張惠美接受電話聯訪時指出,補助輪狀病毒疫苗已多年,對象是領有兒童醫療補助證幼兒,分全額跟部分補助,且限定設籍2年是門檻。

她表示,針對議員建議會再評估,前提是希望台北市經費可用在台北市民身上,且所有補助政策都需考量,包含優先補助弱勢族群額度等,若需擴大補助要評估是否會排擠其他福利政策。(編輯:張銘坤)1120906

張惠美


標題:議員盼放寬輪狀疫苗補助對象 北市府擬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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