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6日電)中國創新公司主席向心及妻子龔青涉洗錢,二審仍判無罪。合議庭宣判後,考量此案可上訴、被告海外財力雄厚,仍有逃亡之虞,為確保審理程序進行,裁定今天起續限制出境8個月。

二審的台灣高等法院新聞資料指出,合議庭於宣判後,評議結果認為此件檢察官得上訴,被告向心及龔青非國民,家人均在香港及中國,在國外具有相當經濟實力。

合議庭認為,檢察官若於法定期間提起上訴,案情發展若對被告不利將有萌生逃亡、脫免刑責的動機,有相當理由足認有逃亡之虞,為確保日後審理及執行程序順利進行的必要,從今天起繼續限制出境、出海8月。

全案緣於,台北地方檢察署起訴指出,向心、龔青涉嫌與中國國太公司合作,將國太詐騙所得隱匿至香港,再將約新台幣3億元匯進台灣的銀行,購買豪宅,依洗錢防制法起訴。

一審的台北地方法院判決無罪,案經檢方上訴,二審由台灣高等法院審理,今天認定查無積極證據足以證明向心夫婦涉有洗錢犯行,駁回檢方上訴,仍判向心夫婦無罪。檢察官得上訴,但應符合刑事妥速審判法第9條規定。(編輯:戴光育)1120906

向心


標題:向心夫婦涉洗錢二審無罪 有逃亡之虞續境管8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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