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部:政治語言醜化綠電 傷害台灣產業競爭力
(中央社記者曾智怡台北16日電)綠電發展近期成為選戰攻防焦點,經濟部能源局今天表示,相關言論不宜汙名化、醜化綠電,綠電已成台灣產業發展重要的生產要素及基礎建設一環,包括在野黨參選人也相繼提出發展更多綠電的願景,相關攻防不應傷害台灣產業競爭力。
經濟部透過新聞稿指出,歐洲商會、美國商會等主要外國商會,都明確指出企業對再生能源的需求增加;工總、工商協進會或台積電甚至認為,台灣綠電發展較慢、應該更快速;國際廠商例如Google、美光也曾表達,希望政府提供足夠綠電,都凸顯綠電發展的必要性,以及對產業在國際競爭上的重要性。
RE100小百科
- RE100是由氣候組織(The Climate Group)與碳揭露計畫(Carbon Disclosure Project, CDP)所主導的全球再生能源倡議。
- 加入企業須公開承諾在2020至2050年間達成100%使用綠電的時程,並逐年提報使用進度。
- 企業在全球各地營運據點所使用的電力,都必須來自可再生資源:生質能(包含沼氣)、地熱、太陽能、水力與風力。不論是從市場上購電或自行發電皆可,前者需要有國際再生能源憑證(Renewable Electricity Certificates, REC),而後者所有製造、消耗的再生能源都必須符合可靠、透明的要求並經過第三方認證。
經濟部指出,至於部分批評以政府標案或採購,來形容能源產業發展並不正確。事實上,綠電發展的過程是採取先躉購,後轉供、競標等模式,初期以躉購費率購電,後期能源廠商會直接賣給民間需綠電企業,就不需台電支出。
經濟部說明,躉購費率制度從2009年確立,以太陽光電為例,2010年時一度電平均新台幣11.75元,到2023年時已下降到每度4.46元。此為再生能源發展歷程,2010年超過10元不是圖利廠商,2023年每度4元多,同樣是在為國家的能源轉型奠基,呼籲外界應給公允評價。(編輯:林克倫)112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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