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沈佩瑤台北7日電)近日性騷擾事件頻傳,行政院長陳建仁下令檢討法規建申訴機制。精神科醫師呼籲,應把性騷擾防治法申訴時間延長為10年,性騷擾加害者若有精神疾病,比照性侵犯予以輔導、心理治療等。

近期多起性平事件遭揭露,陳建仁昨天下令訂定性騷擾樣態指引、重新建立可信賴的申訴機制,以及總檢討性平相關法規,預計提出務實有效的修法,補強現行制度不足。

行政院院本部及僑委會性平委員、開業精神科醫師楊聰財今天在一場衛教記者會中接受媒體聯訪指出,有2個方向可考慮加強,現行性騷擾防治法規定,被害人提出申訴的期限只限事件發生後1年內,應考慮比靠性別工作平等法,將相關追溯期延長到10年。

楊聰財說,很多被害人遇到這種情形,當下會陷入驚恐害怕的心路歷程,甚至需要找人談話,等到確定真的被騷擾、提出申訴,還需要一段時間,所以申訴期有延長的必要。

再者,楊聰財表示,臨牀遇到很多性騷擾加害人會有俗稱的精神障礙,例如特殊性癖好、觸摸癖、偷窺狂等,目前相關處分包含罰款或者刑責,但這類人再犯風險高,過去統計至少達66%,造成被害人增多。

楊聰財建議,如果再犯,就應該接受專業精神醫療評估,如果有特殊性癖好應比照性侵害犯接受處遇,包含輔導教育與心理治療,經適當處遇,再犯率可降到10%以下。

此外,近期台灣COVID-19(2019冠狀病毒疾病)第4波流行,楊聰財表示,台灣COVID-19患者累計超過1000萬人,根據網路社群調查,其中腦霧排名後遺症第5名。

楊聰財提醒,約有3分之1的患者在康復後仍然會感到腦霧症狀,腦霧是一種常見的長新冠後遺症,除了生活品質大幅下降,還可能演變成焦慮症。需依靠「專注力測驗CPT」(Continuous Performance Test),也稱「知覺測驗」,用科學的方式去佐證才能真正對症下藥。(編輯:李亨山)1120607



標題:性騷事件頻傳政府拚修法 醫籲申訴期延長為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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