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火燒車事故113年192件 近5年新高
(中央社記者汪淑芬台北8日電)交通部高速公路局統計,去年國道火燒車故有192件,是近5年新高,主要是撞擊或機械原因。
高公局今天在交通部例行記者會,公布自107年以來,國道火燒車事故(包括車輛起火、冒煙),每年都超過上百件,108年達193件最多,其次是113年192件,也創近5年來新高,109年至112年,分別有130、122、149、189件,另,114年1至3月有36件,包括:35件車輛起火、1件車輛冒煙。
高公局指出,近期對國道交通影響較大的火燒車事故,發生於3月13日下午2時,於國1北向27.8公裏(三重與五股轉接道間)外路肩發生1輛半聯結車(載運食用油)火燒車事故,雖未導致人員傷亡,但造成車流回堵11公裏。
高公局說,國道火燒車事故多半是追撞或自撞造成的撞擊,也有部分是車輛機械因素。
高公局並未特別統計國道火燒車死亡件數,而是列入A1事故(24小時內死亡)統計,今年至3月底,國道A1死亡事故共13件,因分心疲勞駕駛就有8件,佔比高達62%。
高公局指出,高速公路車速快,為保障行車安全,行駛過程應隨時注意周遭路況,切勿分心或疲勞駕駛,遇突發狀況才能及時反應,降低事故風險。

高公局籲請用路人,務必平時做好車輛定期保養,出發前並應妥為檢查車輛狀況,避免於車內放置易燃物品。若行進中發覺車況異常,應先啟亮方向燈並注意後方來車,將車輛逐漸滑離車道停在路肩上待援。
高公局說,若車輛無法滑離車道時,除立即顯示危險警告燈外,當事人應在確認自身安全下,儘速於故障車輛後方100公尺以上處所放置車輛故障標誌。車上乘員並應儘速下車至護欄外或安全處所待援,同時利用1968App警政報案功能或手機直撥1968通報公警局或高公局。(編輯:李亨山)114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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