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李先鳳花蓮縣25日電)花蓮地檢署表示,偵辦縣府民政處長明良臻等人涉嫌違反個資法等案,基於維護公共利益,將儘速偵辦以查明真相。偵辦此案並無預設立場,秉持客觀中立態度,外界勿任意揣測。

花蓮地檢署今天發布訊息表示,今年2月間,接獲最高檢察署檢送民眾檢舉資料,另經民眾告發,指稱花蓮市有戶政人員登門向民眾查詢罷免提議人名冊簽名真偽,疑涉不法情事,立即分案偵辦。

花檢指揮法務部調查局花蓮縣調查站函詢中央選舉委員會、向花蓮縣選舉委員會調取相關資料,及詢、訊問相關證人後,認被告明良臻等人知悉罷免提議人名冊簽章的查對,屬花蓮縣選舉委員會的權責,而花蓮縣選舉委員會並未委託戶政機關查對提議人名冊的簽章,涉嫌利用花蓮縣選舉委員會請戶政機關查對罷免提議人名冊戶籍資料的機會,於法定職權外,違法利用罷免提議人名冊的個人資料,涉有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第41條、第44條、第16條等罪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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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地檢署表示,為釐清事實,今天指揮花蓮縣調查站、東部地區機動工作站,持花蓮地方法院核發的搜索票,前往花蓮縣政府民政處、花蓮市戶政事務所等5處執行搜索,並查扣相關證物,後續將儘速偵辦以查明真相。

花蓮地檢署指出,偵辦案件並無預設立場,均秉持客觀中立態度,外界切勿恣意揣測,留給檢察官純淨的辦案空間。(編輯:李錫璋)1140325

明良臻


標題:花蓮民政處長涉違個資法 花檢:偵辦無預設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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