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木悶燒10消防員一氧化碳中毒 苗縣府將究責地主
(中央社記者管瑞平苗慄縣7日電)苗慄縣大湖鄉4日發生山林火警造成10名警義消一氧化碳中毒送醫,現場堆置大量廢棄木材悶燒已第4天,縣府環保局稽查認爲堆置行為人及地主涉及非法處理廢棄物,將依法究責。
苗慄縣消防局4日中午接獲民眾報案稱,大湖鄉新開村天空之城附近發生山林火警,隨即派員前往搶救,因現場山谷地形,且有大量廢棄木材、雜草悶燒,竄出的高溫濃煙造成10名警、義消吸入過多一氧化碳身體不適送醫接受高壓氧治療,其中1名消防員至今仍在住院追蹤觀察。
苗慄縣消防局第5大隊大隊長楊力品今天接受媒體訪問表示,現場廢棄物大多為木材,面積約3000平方公尺,堆積深度至少15公尺以上,因當天氣候相當悶熱,木材不完全燃燒竄出濃煙產生一氧化碳,造成救災人員出現一氧化碳中毒現象,後續支援單位抵達現場量測CO數值爆表,超出偵測器偵所能得最高值500ppm,10名救災人員經抽血後也確認為一氧化碳中毒。
以往一氧化碳中毒多發生在密閉空間,這次卻是在戶外。楊力品說,每個火警狀況不太一樣,還是以現場判斷為主,這次情況特殊,在戶外產生一氧化碳中毒實難預料。
苗慄縣消防局臉書粉專指出,現場執勤小隊長說「他站在沒煙的地方指揮,就忽然身體一陣癱軟」,很多時候危害總在看不見的地方,截至今天,消防局持續派員到場滅火警戒,累計出勤人次已逾100人,也會對地主依法移請警察局以及環保局處理。
苗慄縣政府環保局祕書蔡政勳表示,該處為私有地,經環局派員稽查,地主稱父親3個月前過世後才繼承這塊土地,並不清楚廢棄木材來源。
蔡政勳指出,現場堆置大量木頭及木材等廢棄物,因地點非屬合法處理場所,故堆置行為人及地主均涉及非法處理廢棄物,依廢清法第46條,可處1年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1500萬元以下罰金,全案將請警方詢問相關人後,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移送地檢署。
另外,針對火警部分,環局考量地主有管理不當責任,及火警對環境所生影響,將依違反空污法加重處罰,最高可裁處10萬元罰鍰。(編輯:方沛清)112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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