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余曉涵台北5日電)因應物價調漲,觀光署公布調漲觀光遊樂業規費,新換發執照從現行的1000元調漲至1500元,觀光遊樂業專用標識則從8000元漲至2萬5000元。

交通部觀光署日前公告修正觀光遊樂業管理規則第42條及觀光遊樂業籌設許可收費標準。

觀光署指出,因應物價調整,因此依照規費法調漲相關規費,新設的觀光遊樂業,新申請執照從現行的新台幣1000元調漲至1500元,觀光遊樂業專用標識則從8000元漲至2萬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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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光署表示,現行的業者要換發執照也調漲至1500元,觀光遊樂業專用標識換發從8000元漲至1萬5000元。

另外,觀光署說,依照觀光遊樂業管理規則受理觀光遊樂業新籌設申請案件的審查時,每件的審查費也從依照面積收取10萬元到12萬5000元不等,統一漲至20萬元;若現行業者要擴大面積,變更土地使用性質等,每件審查費從6000元到1萬1000元,漲至15萬元。(編輯:李亨山)1140305



標題:觀光署:因應物價漲 新設觀光遊樂業規費調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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