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26日電)前駐菲律賓代表徐佩勇涉利用公務權勢機會性騷擾駐處女員工,監察院通過彈劾移送法院。懲戒法院今天判徐男撤職,停止任用3年,罰款新台幣50萬元。

監察院指出,前駐菲律賓代表徐佩勇利用公務上權勢及機會,多次對菲籍僱員有具性意味言行,造成敵意性工作環境,並經外交部決議性騷擾成立,監察院去年5月14日全票通過彈劾,移送懲戒法院。

監委紀惠容指出,徐佩勇在民國111年12月7日觸碰該名菲籍僱員,並有性意味言語;同年12月9日要求看該名僱員胸部,經反映被冒犯後,徐佩勇在同年12月15日及22日當面向該名僱員道歉後,仍未停止性騷擾行為,在112年2、3月間多次以該名僱員身上有頭皮屑、髒東西為由,觸碰其身體。

紀惠容說,徐佩勇在112年3月22日又藉詞觸碰,讓該名僱員感到害怕又憤怒,但擔憂駐處無法公平處理,因此將相關證據交駐外國安人員返台時,協助向外交部舉報。

彈劾案文指出,徐佩勇對該名僱員有上述性騷擾行為,不僅造成敵意性、脅迫性、冒犯性的工作環境,侵犯其人格尊嚴,並嚴重影響國家及外交人員聲譽與形象,核有重大違失。(編輯:方沛清)114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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紀惠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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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前駐菲律賓代表徐佩勇涉性騷員工 懲戒法院判決撤職、罰款5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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